批准一马公司10亿美元汇款 国行:依金融服务法令行事


国家银行澄清,大马人在海外投资均受到2013年之前生效的1953年外汇管制法令的条件限制,随后该法令由2013年金融服务法令取代。 (档案照:透视大马)

国家银行澄清,大马人在海外投资均受到2013年之前生效的1953年外汇管制法令的条件限制,随后该法令由2013年金融服务法令取代。

国家银行指出,管理投资和条件和标准是透明,并在国行网站公布。

“一马发展公司(1MDB)提交的所有申请,包括上述申请,均必须遵守并向国行提交所有使用的标准和内部管理程序。”

国行发文告,以回应美国正在审讯一马公司案件,证人指国行在2019年批准一马公司在2009年海外投资。

高盛前董事莱斯纳日前在法庭 “爆料”,指马来西亚国家银行前总裁洁蒂的丈夫受贿后,促成国行一夜之间就批准10亿美元的汇款。

莱斯纳是高盛集团前银行家黄宗华被控串谋进行洗黑钱及贿赂官员案的重要证人,他第二天在法庭作证时提到洁蒂的丈夫涉及接受贿赂。

他说,自己是从下属黄宗华处听闻1MDB在有关联营计划投资了10亿美元。

马来西亚在2009年还实施资金管制,涉及这个规模的投资在获得汇款出国前,必须得到国家银行的批准。

基本上他们需要将10亿美元的款项汇出马来西亚。根据黄宗华,这笔款项在一夜间就汇出了。

对此,国行在文告中解释,根据2001年反洗黑钱、反恐. 怖主义融资及非法活动收益法令的监管下,有关机构在2016年4月已经提供信息。

根据庭审记录,莱斯纳是在检察官询问PetroSaudi与1MDB合资项目交易时,提到这一点。

根据莱斯纳22日的证词记录,他2次提到了洁蒂,但没有提到其丈夫名字道菲阿雅曼。

去年11月,反贪会阐明,新加坡已将1540万美元的1MDB关联资金,汇回马来西亚,这些资金涉及道菲阿雅曼共同拥有的一家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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