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南发专栏】需明确保障家庭工权益 


唐南发

新冠肺炎疫情爆发将近两年,本国多个行业和家庭都面对劳力短缺的困境;从制造业,油棕业到建筑业。(档案照:透视大马)

人力资源部长沙拉瓦南上周宣布马来西亚和印尼即将在明年初签署备《家庭工备忘录》,以解众多家庭的工人荒。最关键的还是马方从起初抗拒到如今无奈接受印尼当局“一个家庭工,一份任务”的条件,否则雅加达不予批准其工人来马就业。

马印两国针对家庭工所签署的备忘录早于5年前失效,这些年来的谈判进展一直欠佳,部分原因是马来西亚高度依赖印尼移工却不愿改善聘用条件,当印尼当局拒绝提供工人之时,本国官员,民众或媒体就觉得对方“吊起来卖”;阿末扎希担任内政部长之时,更一度和孟加拉签署备忘录,试图引进150万移工,既是一门大生意,也是为了减少依赖印尼。

随着国阵政府于2018年5月垮台,这项计划也无疾而终。

阿末扎希担任内政部长之时,更一度和孟加拉签署备忘录,试图引进150万移工,既是一门大生意,也是为了减少依赖印尼。(档案照:透视大马)

新冠肺炎疫情爆发将近两年,本国多个行业和家庭都面对劳力短缺的困境;从制造业,油棕业到建筑业,尽管业者提高薪金和福利征聘本地员工,依旧问津者寡,像中小企业就严缺30万工人,一旦情况持续,这些产业每年的损失是以百亿令吉计算,才迫使政府加速在与印尼的谈判上做出让步。

在“一个家庭工,一份任务”条件下,每个家庭工只能在不超过6个人的家庭工作,工作内容或可大幅度减轻。但马印两国政府所成立的技术委员会仍得继续谈判具体内容,以期明年一月份正式签署新的备忘录。

在我看来,不可或缺的条件包括家庭工的基本薪金,周假,病假,超时工作津贴和合理的住宿安排等等,否则的话,即使工作减轻了,家庭工所应得的待遇和福利依旧没有提升,等于换汤不换药。

如果说当下的政府有任何“进步”的举动,也就不过是人力资源部在国会提呈《1955年雇用法令修正案》,以明确定义何为“强迫劳动” (forced labour),意即雇主一旦涉嫌威胁,以欺诈的手段迫使某个员工在非自愿的情况下继续服务或工作,或以举报工人“非法”等方式恐吓对方不得离职等行为,一旦罪成可被罚款不超过10万令吉或坐牢不超过2年,或两者兼施。

 最关键的还是马方从起初抗拒到如今无奈接受印尼当局“一个家庭工,一份任务”的条件,否则雅加达不予批准其工人来马就业。(档案照:透视大马)

纵使如此,关于家庭工的权益基本上维持不变,也极为有限。《1955年雇用法令修正案》虽然建议将家庭工的称谓从“佣人”改为“雇员”,以符合现代人权标准(尽管当年在马来亚通过这项法令的英国早在1960年代就废除极具封建意识的“佣人”一词),但家庭工依旧无法享有基本薪金,加班费,周假,年假和产假等等(甚至面对怀孕即可能被解雇的风险),因此我们可以说这项修正案不过是门面功夫,为的是做给进口大批马来西亚产品的西方国家看而已,有姿势,无实质。

更何况修正案如今已被推迟至下一个国会季度才讨论,政府在这方面的诚意,由此可见一斑。印尼当局若真要保护其国民来马工作的权益,务必在备忘录的内容上列明一切有利于家庭工的条件,否则只会沦为纸老虎,吃亏的依旧是人数庞大的印尼家庭工。

* 唐南发,标准猫奴,自由撰稿人。研究兴趣范围包括难民与移工议题,以及东南亚区域政治,视人道主义为国籍(humanity is my nationality)。热爱阅读,下厨,骑车和了解世界各国茶酒文化。


若想留言,请订阅或登录。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