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20年至今年7月31日期间,通讯及多媒体部共接获3398宗涉及欺骗元素的投报。
通讯及多媒体部部长安努亚慕沙说,该部已将所有投报移交给相关执法单位处理及采取下一步行动
当中,为了阻止登入被视为涉及网络钓鱼活动(phishing)的虚假网页,而该部也通过与国家银行主导的线上银行工作小组合作,并根据公众的投报,在同期间封锁多达960个网络钓鱼网页。
安努亚是于周四,针对行动党甲洞国会议员林立迎,询问该部如何应对在新冠疫情期间,日渐增加的线上欺诈案件,以及是否可以把商业犯罪,转为有组织犯罪的书面提问时,做出上述回应。
另外,通讯部也与国民注册局合作展开稽查行动,以确保预付电话客户数据的完整性及所有活跃的电话号码不会被不法分子滥用。
“截止2021年8月为止,共发现148万8092个可疑的预付电话注册。其中,多达98万9071个(66%) 的电话注册已经被终止服务、48万8847(33%)个电话注册则是合法的,另有1万0174 (1%)个电话注册处于被终止服务中。”
除此以外,指警方也开发“SemakMule”应用程序,以方便人民在进行任何交易之前,及时发现诈骗份子使用电话和银行户口号码。
警方也设立了名为“大马皇家警察网络犯罪警报”(Cyber Crime Alert Royal Malaysia Police)的脸书专页,分享和提醒人民有关欺诈或网络犯罪威胁的相关讯息,以打击线上欺诈活动。
至于是否可以把网络欺诈案从目前定性的商业犯罪改为有组织犯罪一事,安努亚说,根据内政部反馈,由于不符合刑事法典的定义,因此无法把有关案件转为有组织犯罪。
根据刑事法典6B章第130U条文的定义,有组织犯罪的定义是有组织,涉及使用武器以直接或者间接获取得一样东西的犯罪行为,而有组织犯罪更多是由刑事调查部门调查的暴力犯罪。
反观,线上犯罪则是一项援引刑事法典第420(诈骗)条文展开调查的欺诈罪行,这是属于个人或诈骗组织,通过电子媒介犯案的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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