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年期间80宗案件没听证会 EDICT:刑事法典没与时俱进


维斯瓦纳登说,扣留所死亡案件需进行听证,但在2010年至2016年期间,共有80宗案件没有进行听证。(摄影:Seth Akmal)

除扣留所的死亡及虐待(EDICT)创办人维斯瓦纳登说,虽然在刑事程序法典下,扣留所死亡案件需进行听证,但在2010年至2016年期间,共有80宗案件没有进行听证。

在上述期间,共发生了110起扣留所死亡案例。

维斯瓦纳登说,在刑事法典第334条文下,若警局扣留所、监狱或是精神病院发生死亡案件,则强制当局进行听证会。

“虽然属强制性,但在110宗案件当中,有80宗案件没有透过听证会进行调查。”

“有一半案件,或是超过一半的案件,都没有(听证会),这是事实。”

“这个数据是从国会处取得。”

日前,35岁的机械操作员慕吉拉惹苏在滥用毒品下,遭到警方扣留,惟他于7月2日扣留期间死亡;当时候他正被送往双溪毛糯医院途中逝世。

监狱局较后指对方是因心脏病发而逝世。

维斯瓦纳登指警方没有通知雪兰莪验尸庭有关慕吉拉惹苏的逝世,并指刑事程序法典阐明,警方需在329(5)条文下,马上向验尸庭禀报。

他说,根据330条文,验尸官需在该处检验尸体,并在334条文下针对死因进行调查。

雪州总警长诺阿占驳斥警方向验尸官隐瞒慕吉拉惹苏死因的指控。

他说,卫生部已经拟定标准作业程序,所有死亡案件都需要送往医院进行新冠肺炎检验,方可进行解剖。

维斯瓦纳登则指警方的解释不合理,并指警方的工作是若扣留所有死亡案件,就需要通知验尸官。

“法律阐明你(警方)一定要通知验尸官有关死亡案件,这是职责。反之,他却以新冠肺炎情况为由,不通知验尸官。”

雪州总警长诺阿占驳斥警方向验尸官隐瞒慕吉拉惹苏死因的指控。(档案照:透视大马)

根据人权委员会的数据,在2000年至2014年期间,共有242人死在警局扣留所。

维斯瓦纳登说,警局扣留所平均每年有16宗死亡案件,而今年3月至6月期间,已经发生了5宗案件。

在今年6月,三个星期内,吉隆坡其中两所警局扣留所就已经有两宗死亡案件。

虽然是大马警方的数据,但维斯瓦纳登对该数据持怀疑的态度,因为这些数据被归纳为在警局猝死。

“有点怀疑,因为警方致力的说这些人没有在扣留所死亡。”

“他们会说扣留犯是在送往医院途中死亡,或是在医院证实死亡,然后他们就无需将有关人士的死因列为在扣留所死亡。”

他说,这些家属应该关注该事件,并施压和要求政府给予答复,并指每宗死亡案件都需要答复,因为这已经在刑事程序法典下阐明。

“虽然是强制性,(死者)家属需要致函,因为他们需要关注该事件,并施压政府去找出为何没有根据法律行事。”

“我们(消除扣留所的死亡及虐待)无法代表他们去施压政府,我们可以问,但家属有那个身份和法律地位,去询问为何没有就该案件没有进行听证会。”

此外,维斯瓦纳登也说,移民局不受限刑事程序法典334条文下,并呼吁政府修改法律,将移民局的扣留中心也纳入其中。

“我认为目前是适合将移民局的死亡案件也纳入刑事程序法典334 条文中。”

“你一定要明白,刑事程序法典是旧法,是独立前的法律。不幸的是,这个法律没有与社会同步发展。”

维斯瓦纳登也促请在官方机密法律下的全国总警长指令(IGSO),需要公诸于世。(摄影:Seth Akmal)

“所以,从消除扣留所的死亡及虐待的角度,刑事程序法典需要被修改,验尸庭需要赋予更多的调查权力,民事法需要被修改,以及设立独立警察投诉及行为不检委员会(IPCMC),有助遏制扣留所死亡的案件。”

他也促请在官方机密法律下的全国总警长指令(IGSO),需要公诸于世。

他说,若全国总警长指令没有公开,则会令人心存怀疑。

“在每个文明国家,全国总警长指令都是公开的。”

“指令是机密绝对不可以是执法机构的标准作业程序。所以,只要是机密,我们都保持怀疑的态度,也意味着你要隐藏一些事情。”

在之前,律师公会曾呼吁全国总警长指令公诸于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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