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斯兰党宣传主任卡玛鲁扎曼称,伊党作为执政党更远大的斗争是将民事法和伊斯兰法进行和谐,而不只是成功修订1965年伊斯兰法庭(刑事权限)法令(也称355法令
他在接受网媒《默迪卡之声》访问时说,就如首相署副部长阿末玛祖早前所说,要强化伊斯兰法包含方方面面,包括其架构、权限和执行。
他说,政府除了成立强化伊斯兰法庭的委员会,政府也成立了民法与伊斯兰法和谐委员会。
“因为大马法律的基础,理应是伊斯兰。因为联邦宗教是伊斯兰。所以为何民法和伊斯兰法有不同的法律?”
他认为,我国联邦宪法的基础就是伊斯兰,对于过去英国带来的法令,有需要将英殖民前的法令进行和谐。
他认为,人民看待伊党应该有更大的格局,而不只是在355法令的修正案之下。
他在访谈中被询问到,有部分人指控国盟政府没能够捍卫有关让非穆斯林使用“阿拉”字眼,及让355法令成功的议题。
针对“阿拉”字眼议题,卡玛鲁扎曼指政府已经根据应有程序进行上诉,遵循着司法和执法的分权原则。
吉隆坡高庭是在3月10日裁决,允许非穆斯林在宗教教育上使用“阿拉”字眼,并指内政部禁止非穆斯林使用“阿拉”字眼的决定违宪。
早前阿末玛祖就指,在为期5年的联邦直辖区伊斯兰法强化下,将会草拟数个伊斯兰法案,而其他法令则将会被修订。
其中就包括修改联邦直辖区的《管制与抑阻传播非伊斯兰宗教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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