捍卫自由律师团谴责布城欲修订1965年伊斯兰法庭(刑事权限)法令(355法令),以加重对同性恋、双性恋及跨性别者(LGBT)的惩罚。
该律师团协调员协调员再益玛立指出,承认和保护跨性别群体并不违反伊斯兰教义,事实上,这是联邦宪法的强制性规定。
“我们强烈建议当局不要定期利用LGBT群体作为出气筒,在组成政府的某些政党中制造正直和虚假虔诚的假象。”
再益玛立发文告说:“对LGBT群体的诋毁无助于任何人,只会伤害到本应保护的公民。”
昨天,掌管宗教事务的首相署副部长阿末马祖说,政府不排除修订1965年伊斯兰法庭(刑事权限)法令(355法令),以更严厉对付行为不当的LGBT群体。
他说,现有刑罚3年监禁、罚款5000令吉及鞭笞6下似乎起不了作用,因此或将修订法令以解决LGBT行为不当的课题。
阿末马祖说,目前政府严厉对付异性装扮者。
再益玛立指出,当我国遭受新冠疫情困扰时,副部长选择对LGBT群体的诋毁,这令人失望。
“这只不过是一种令人厌倦、廉价的政治伎俩,目的是分散目前影响马来西亚人的真正问题的注意力。”
“考虑到国内的穆斯林对最近曝光长达40年的假清真肉丑闻感到震惊和困惑时,这一点尤其明显;人们的注意力再次聚焦在了LGBT群体身上。”
他说,阿末马祖不清楚如何更严厉的惩罚,将如何解决LGBT群体犯下的所谓“错误行为”。
“很明显,这是政府有针对性的骚扰,意图侵犯和骚扰所谓的穆斯林LGBT群体的权利和隐私,给他们带来不必要的困难。”
“这显然违反了联邦宪法第8条,因为穆斯林LGBT群体在法律面前享有平等权利,因此应该受到法律的保护,这些法律仅仅因为他们的性取向而遭到针对。”
再益玛立还说,他们谴责副部长承认宗教执法人员对异性装扮者采取严厉行动。
“这表明执法人员被指示专门针对穆斯林LGBT群体。”
“再一次,政府故意违反了宪法第8条,该条款明文禁止任何基于个人性别的歧视。”
再益玛立希望政府不会对伊斯兰法采取如此限制性的观点,而效仿其他穆斯林占多数的国家,承认LGBT群体的合法权利。
“埃及和伊朗从上世纪80年代就颁布了允许变性手术的教令,巴基斯坦也在2018年颁布了《跨性别者(权利保护)法案》,这是巴基斯坦正式承认跨性别者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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