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相署前部长再益依布拉欣因为“完全无法接受行径”而被其再益依布拉欣律师楼(Zico)撤职。
再益依布拉欣律师楼说,再益入禀法庭阻止该律师楼继续沿用其名字已经违反他对律师楼的职责,破坏相互信任和信心,更指其行为举止不配为法律专业人士。
律师楼指,再益的不当行为包括未根据律师楼采购政策就批准其办公室达7万5000令吉的装修费用,他也批准购买价值9万令吉的画作和摊还自身车贷。
律师楼也指控再益指示职员将其签名添加至所有公司账号的支票簿中,此外,再益也错误终止律师楼的一份长期合约,导致公司被起诉。
律师楼声称再益对合伙人的性格和诚信提出质疑,并采取“分而治之”的方式导致合伙人之间相互抗衡。
再益在11月18日入禀法庭禁止律师楼再沿用他的名字,他要求法庭发出庭令,禁止答辩人和代理使用他的名字进行与律师执业有关的事务,同时也要求法庭宣判将律师楼的物件如使用他的名字的信笺、便笺、发票、小册子等归还给他。
再益说,他的主席和股权合伙人职务在11月9日被错误终止。
不过,律师楼声称,再益作为顾问的委任期是从2018年7月至2020年10月。
“他的主席任期11月1日生效,律师楼在11月9日发出终止信函。”
律师楼也否认曾献议提供律再益股权,他的委任仅为非股权合伙人和主席。
再益已经自2008年3月起分两阶段,以3600万令吉出售律师楼股权和所有利益。
“出售价已经将‘原告股权、包含利益、权益和资产一并纳入考量’。”
律师楼坚称,“再益依布拉欣律师楼”属于公司而非原告或任何人,同时,再益在2008年离开律师楼时没有对此提出异议,直至近期才入禀法庭。
“因此,他的诉讼受到1953年诉讼时效法令第6条文束缚。我们会根据此限制为由申请撤销他的诉讼。”
再益于1987年6月成立再益依布拉欣律师楼,一直是独自经营者,直至2004年6月28日首次将公司股权出售给9名律师。
他在2008年3月出任首相署部长时脱售其余股权给另外2名律师。
出任政府职务意味着他必须停职担任执业律师。
再益在2004至2008年间也是哥打峇鲁国会议员,他曾在巫统、公正党、惠民党之间跳槽,目前是行动党党员。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