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雪华堂会长与另3名公司董事 涉嫌污染河流被控


雪州水供管理机构于10月22日再度揭发2宗河水污染事件,分别发生在根登河和布城湖泊,而根登河污染事件的4名嫌犯今日已被提控。(档案照:透视大马)

针对上个月发生的雪兰莪州根登河污染事件,棕油加工厂公司董事翁清玉与另外3名董事今日被控上庭,但他们皆不认罪,获准以5万令吉保外候审。

翁清玉(71岁)目前是华总署理总会长兼隆雪华堂会长,他所属的United Fineoleo私人有限公司另外3名被控的董事,则分别是66岁的刘子伟(译音)、66岁的萧丽贞(译音)及34岁的王志明(译音)。

4人被控于10月22日在鹅麦根登工业区的 United Fineoleo公司非法排放废料到水沟,以致废料流入根登河。

因此,抵触1974年环境素质法令第25(1)条文,可在相同法令下第25(3)条文被治罪,一旦罪成可被判最高罚款10万令吉或监禁5年,或两者兼施。

法官在听取副检察司及被告代表律师陈词后,批准每名被告以5万令吉及一名担保人保释候审,同时交出护照及禁止骚扰控方证人,以及每月到邻近警局报到,直到案件完结。

法庭订在12月7日过堂。

此外,4人也在推事庭被控于10月26日下午3时允许8名非法外劳留在公司内,他们在推事诺哈菲查面前否认有罪。

他们被控抵触1959/63年移民法令第55E(收留非法外劳)条文,可在同法令第55E(2)条文下治罪,一旦罪成,针对每名非法外劳可罚款5000至3万令吉,或监禁最高12个月,或两者兼施。

推事庭允许被告每人以5000令吉及一名担保人保释候审,并订在12月7日过堂。

雪州水供管理机构于10月22日再度揭发2宗河水污染事件,分别发生在根登河和布城湖泊。

掌管雪州旅游、环境、绿色工艺和原住民事务的雪州行政议员许来贤说,雪州水供管理机构(LUAS)于10月22日,共接获2宗河流污染的投诉。

他说,这两起分别在根登河和布城湖泊处发生的河水污染事件,所幸是获雪州水供管理机构、雪州水供公司和布城机构等单位及时发觉,因而让滤水站免于停止运作,进一步影响水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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