绝望的时代,绝望的手段?


Jahabar Sadiq

首相慕尤丁昨日(23日)带着一众国家安全理事会(NSC)成员,千里奔行到东海岸的彭亨关丹觐见国家元首苏丹阿都拉陛下约2小时。(档案照:透视大马)

222名国会议员的内斗如今正席卷整个马来西亚,并有可能把这个国家拖回紧急状态统治时期。

上一次颁布紧急状态是在1969年5月13日,我国因第三届全国大选结果,发生了严重的种族冲突。

现在有“五花八门”的原因来颁布紧急状态,从确保2021年财长预算案通过,到避免全国大选以及新冠肺炎疫情激增。

具体细节尚不清楚,但首相慕尤丁昨日(23日)带着一众国家安全理事会(NSC)成员,千里奔行到东海岸的彭亨关丹觐见国家元首苏丹阿都拉陛下约2小时。

据悉,苏丹阿都拉陛下将本周末的特别会议上咨询其他马来统治者的意见。

媒体报道中所提到的紧急状态,难道不是证明慕尤丁政府已经失去多数支持的证据吗?

难道,这不是在强化反对党领袖安华在9月23日和10月13日觐见国家元首时所说的,他有“强大、令人信服和令人畏惧的人数”来出任首相的说法吗?

事实上,任何紧急状态的呼声,都反映了政府在为政治生命而战,并以新冠肺炎疫情反弹为借口,避免任何形式的投票。

联邦直辖区部长安努亚慕沙昨日在推特,促请那些不认同颁布紧急状态的人士,提出替代方案避免选举,他还引述,有87%的选民表明,不希望在新冠肺炎疫情下,在沙巴三脚石和砂拉越举行选举。

沙巴三脚石补选将于12月5日举行,而砂拉越州政府任期将在明年6月7日届满。

他说:“请告诉我,当三脚石的选民要政府展延补选时,我们可以用哪条法律?”

“当砂拉越州民担心重蹈沙巴的覆撤,要求展延他们的州选时,我们能援引哪项法律呢?”

“当87%的选民表明,他们担心新冠肺炎疫情而不要选举时,又可以援引哪项法律?”

然而,律师和反对党人士认为,《预防和控制传染病法令》和《国家安全委员会法案》足以控制爆发的新冠疫情。

《国家安全委员会法案》赋予首相更大的权力去颁布紧急状态,但这可以在议会进行辩论。

可以确定的是,国会两院还没召开的情况下,只有国家元首才能颁布紧急状态。因此,在距离国会召开财政预算案会议的还有一个多星期时,昨天就有人匆匆赶赴关丹。

值得注意的是,无论是马哈迪还是纳吉,在各自的政治危机中——1998年安华被革职副首席职务后的“烈火莫熄”,又或是国阵在2018年大选中惨败,两位前首相都没有因而颁布紧急状态。

当然,马哈迪政府在大约33年前的1987年10月27日使用《内安法律》(ISA),在未经审判的情况下逮捕了106名政治人获、社运人士和学者。

但纳吉政府在2012年6月废除了ISA。

这导致慕尤丁政府没有多少选择,以确保他们在议会中以微弱的多数议席战胜争吵不休和不太值得信赖的盟友,推动财政预算通过。

或者像安努亚所说的那样,是为了避免在新冠疫情期间,举行没人想要的选举。

非常时期需非常手段。现在需要国家元首和与其他统治者来判断和决定,什么对马来西亚有利,就像他们在2月所做的那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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