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修宪削弱王权 马哈迪与王室结怨由来已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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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战政坛多年的马哈迪,过去曾有数度和王室交手得经验。(图:透视大马)| Hasnoor Hussain

当前首相马哈迪发表“武吉斯海盗论”后,引来了同样是武吉斯人的雪州苏丹沙拉弗丁不悦,除了要求警方援引1948年年煽动法令对付马哈迪,殿下也两度批评公开,并指马哈迪的怒火很可能将整个国家烧毁。正当大家都在等待马哈迪回应时,《透视大马》爆出,原来马哈迪已悄悄地退还雪州苏丹所封赐他的勋章,而其夫人西蒂哈斯玛也跟随丈夫,一并把本身的勋章退还给王宫。

其实,对从政多年的马哈迪来说,这已不是他第一次和王室交锋。翻开历史,不难发现,征战政坛多年的他,过去曾有数度和王室交手的经验。

如果要了解马哈迪和王室的恩怨,那么就得要追溯回上个世纪的1990年代。

在1993年以前,王室一直都高高在上,享有民事及刑事免控权。一直到1992年7月,发生了柔佛苏丹依斯干达(Sultan Mahmud Iskandar)殴打新山苏丹阿布巴卡学院钩球队教练道格拉斯哥美兹(Douglas Gomez)事件后,情况才出现了变化。

马哈迪当年回应此事时说:“王权不能凌驾法律。他们不可以杀害平民,也不可以打人。”

1992年12月10日,国会下议院召开一项特别会议,会议上出示苏丹及两名儿子犯下的至少23宗攻击和误杀案“罪状”,动议要求削弱王权。

当时总数180名国会议员中,共有96人支持修宪削弱王权,其中还包括2名分别来自民主行动党及伊斯兰党的议员。

这项动议是由时任副首相嘉化峇峇所提出,下议院议决柔佛苏丹殴人事件违反了马来西亚宪法精神和以君主立宪、议会民主为基础的国家法律。有关动议也阐明: “应采取必要的措施,以避免类似的案件重演。”

以前财政部长东姑拉沙里为首的46精神党,反对上述动议,认为有关动议不只会削弱王室,同时也会影响马来特权。

在那个时候,由政府掌控的主流媒体大事报导王室的奢侈生活和不当行为。

尽管下议院已通过修宪修正案,可是9位马来统治者却激烈反对。1993年3月,一份双方同意的宪法修正案出炉,当中有4个重点:

- 宪法第183条文阐明,在未获得总检察长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对王室成员的个人行为展开民事或刑事诉讼。此外,国家元首或马来统治者也可以提出诉讼,履行他们的公民权利;

- 所有与国家元首及马来统治者有关的案件,必须交由在宪法第181(2)及第182条文下成立的特别法庭审理;

- 在第182(1)条文下,马来统治者理事会有权委任特别法庭5司当中的两位法官;

- 根据42(12)(b)中条文,一旦国家元首或马来统治者或他们的家属被定罪,马来统治者理事会有权赦免其罪行。

这样的让步,令大部分统治者都能够接受宪法修正案,而修宪动议最终于1993年3月提呈国会通过。

专研审涉及统治者案件的特别法庭在成立15年后,于2008年7月21日开庭研审第一宗有关一家银行起诉森美兰州最高统治者端姑惹化没有偿还贷款,追讨近100万美元(约323万令吉)的诉讼。

前华尔街日报编辑韦恩(Barry Wain)在其着作《马来西亚独行侠:动荡时期的马哈迪》(Malaysian Maverick: Mahathir Mohamad in Turbulent Times)中写道:“马哈迪医生机关算尽并等待时机,他为达到目的,不惜抛下了那些在第一次王室危机中,倾向于支持君主制的巫统最高理事及内阁成员。”

“马哈迪当时意识到随着马来中层阶层日益扩大,只有越来越少人会把君主制视为民族的象征。人们更希望透过特定的政策来改变社会地位,同时也相信在政治体系下所推动政策,有助于保障他们的未来。”

1994年,下议院修改联邦宪法第66条款,马哈迪进一步削弱王室的权力。从那年5月起,国会允许法案在无需最高元首御准下自动通过。

不过,马哈迪后来为自己所主导的修改联邦宪法动议,削弱国家元首权限而道歉,他说,这导致备受争议的国家安全理事会法案在没有获得元首御准下,于今年8月1日自动生效。这项法令赋予首相更大的权力处理对国家安全所构成的威胁,并且宣布某个地区为安全区。

马哈迪当时在他的部落格中写道:“紧急状态是一项影响深远且重大的决定,而颁布紧急状态是国家元首的其中一项特权。随着国安法落实后,政府便有了更大的权力,去处理对国家安全造成的威胁,并且可以在未经审讯的情况下,扣留任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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