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安理会厘清公共场所定义 公布14个强制性戴口罩地点


国家安全理事会(NSC)厘清“公共场所”和“拥挤场所”的定义,并公布14个强制戴上口罩的地点。(档案照:透视大马)

国家安全理事会(NSC)厘清“公共场所”和“拥挤场所”的定义,并公布14个强制戴上口罩的地点。

除了之前所阐明的乘坐公共交通时必须戴口罩外,其他公共场所包括所有的礼拜场所,如清真寺、祈祷室、教堂和寺庙;诊疗所、医院和所有市集,包括菜市场(agro markets)等,都必须掩盖鼻子和嘴巴,即戴上口罩。

此外,电影院、剧院、几乎所有零售店、沙龙和理发店、水疗中心、美容院和按摩中心(reflexology centre)都是需要戴口罩的地方。

零售店包括所有商店、洗衣店、餐馆、购物中心、超级市场、修车店和加油站。

家庭娱乐中心也必须戴口罩,否则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国安会以简易明了的图表发布有关地点,并列出社交聚会,作为观众参加体育或休闲活动时,甚至是去动物园等都必须戴上口罩。

然而,在驾驶本身的汽车内、两岁以下的儿童、运动或锻炼时,并没有强制要戴上口罩。

马来西亚规定,必须在公共场所和拥挤的地方戴上口罩,以防止新冠肺炎散播。

高级部长依斯迈沙比里于7月23日宣布,从8月1日开始,拥挤场所和公共交通上必须戴上口罩。

因为公众日渐松懈并且没有遵守卫生标准作业程序,所以强制人们戴上口罩,以阻止新冠肺炎的散播,进而造成对感染疾病扩散的担忧日益增加。

马来西亚规定,必须在公共场所和拥挤的地方戴上口罩,以防止新冠肺炎散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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