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淡米尔之虎”嫌犯申诉扣留期间遭虐待


2名淡米尔之虎嫌犯指在扣留期间遭不良对待、虐待以及恐吓。(档案照:透视大马)

吉隆坡地庭法官阿祖拉今日透过视频,收录了2名淡米尔之虎嫌犯指在扣留期间遭不良对待、虐待以及恐吓的供词。

《当今大马》报导指阿祖拉是收录57岁杂货商店主苏巴马廉,以及28岁废铁回收业者卡拉穆格兰的口供;代表律师西万向法庭要求聆听虐待指控。

西万对《当今大马》说,苏巴马廉“面对各种威胁”,包括威胁他若不承认自己为淡米尔之虎成员,就将他终身囚禁在监狱内。

报导称,苏巴马廉的儿子拉威德兰和女婿迪威亚,也指警方威胁当事人承认涉淡米尔之虎活动,否则就不会释放对方5名孩子和妻子。

迪威亚说:“他们在控制他(的思维),指全家(会被提控)为恐怖主义家庭。”

卡拉穆格兰的代表律师尤佳斯形容当事人被关押的牢房为“黑暗牢房”,不符合扣押所的规矩。

她说,扣留者被关押在不同的牢房,以避免他们彼此间沟通,也没提供床和枕头,除了厕所盆阻塞,到处都是蚊子、老鼠和蟑螂。

尤佳斯也代表另三名扣留者,分别是52岁的国中英文及物理教师孙德兰、26岁的保安员普姆甘以及26岁的货仓助理因达纳卡拉西瓦兰。

当代表律师在另一法庭录取口供时,法官阿兹曼指该事件应该在12月23日案件过堂时才提出。

在国家安全法下被扣捕的“淡米尔之虎”嫌犯,其中10人于10月29日分别在柔佛、马六甲、雪兰莪、霹雳和槟城地庭面控。

周四(30日),他们再次被带到法庭,面对加控罪状。

10名被告分别是在刑事法典130(J)条文下(支持恐怖分子恐怖行为)被提控,同样被指支持恐怖组织“淡米尔之虎”。

另外2名被告苏巴马廉(57岁,杂货店东主)及苏列斯古玛(43岁,甲市政厅市议员),则在刑事法典第130J(1)(a)条文(支持恐怖组织)下被提控。

一旦罪成,可被罚终身监禁,或坐牢不超过30年,或罚款,或充公用于支持或有意支持恐怖活动的财物。

武吉阿曼政治部反恐组是于10月10日逮捕7名涉嫌宣传极端主义组织“淡米尔之虎”男子。

警方较后再以同样的罪名逮捕5名男子,让落网人数增至1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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