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10名涉及“淡米尔之虎”恐怖组织活动的人士今日面对加控罪状后,有关当局今日也提控其余2名涉嫌者。
这两人分别是43岁的行动党党员苏列斯古玛和57岁苏巴马廉,2人的控状,指他们在脸书分享了“淡米尔之虎”恐怖组织的资料。
他们在法官阿祖拉面前被控,指被告抵触刑事法典第130J(1)(a)条文,一旦罪成,将入狱30年或终身监禁或罚款,用于充作这项罪行的物品也将被充公。
与此同时,两名州议员即现年34岁的牙力区州议员兼州行政议员沙米纳登、60岁的龙城州议员古纳思嘉兰,以及38岁的企业高层占德鲁,今日面对加控罪状,被控在脸书中使用其他名字,支持淡米尔之虎的活动。
这批在国家安全法下被扣捕的其中10人,19日分别在柔佛、马六甲、雪兰莪、霹雳和槟城地庭面控。
其他7人分别是,27岁的技工阿里瓦英丹、37岁的德士司机巴拉慕鲁甘、28岁的废铁回收业者卡莱慕基兰、52岁的国中英文及物理教师孙德兰、38岁的递送员德兰、29岁的保安员普姆甘以及26岁的货仓助理因达纳卡拉西瓦兰。

今天,所有12人都被分别在吉隆坡法庭被提控。
民主行动党的几位领导人,包括查尔斯圣地亚哥、古拉和郭素沁,都到法庭表示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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