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届全国大选前,希盟曾经承诺一旦执政,将签署1951年难民公约,并列入其竞选宣言第59条:
“希望联盟将会签署《1951 年国际难民地位公约》,以便那些来到马来西亚寻求庇护的难民獲得拯救并给予适当的援助。”
但执政超过一年,希盟于这方面的努力乏善可陈。一方面当然是因为竞选宣如今已沦为“仅供参考”的文件,另一方面则是此举势必引来马来西亚整体社会的强烈反弹。
说是开玩笑,却有一定道理。毕竟人是自私的,例如ICERD符合非马来人利益,却对土著政策有冲击,马来人群起抗议;但对于非马来人而言,却可能是改变本身“二等公民”地位的第一步,因此积极支持。
至于难民公约,签了以后只会让已经在马来西亚境内的难民受惠,当然得不到多数马来西亚人的响应,希盟极可能因此失去各族群的选票。
因此,当初高调要捍卫人权,履行国际人道义务,希盟如今已不再谈签署。但对于如何协助境内的难民和申请庇护者,整个内阁于很明显没有一致的看法,而且各说各话。
例如今年初,外交部长表示应该让难民儿童入学并享有医疗服务;而人力资源部长古拉已一再重申其个人不反对让难民工作,以免他们遭剥削;七月初,副首相旺阿兹莎呼吁重视这个议题,而政府会确保不损害本国人的利益下才允许难民工作。

但最关键的两个内阁成员至今对此议题没有发表具体看法:内政部长慕尤丁或视难民为国家安全的隐忧,我探得的消息是首相马哈迪也对赋予难民工作权兴趣不大。
无论喜欢与否,联合国难民署已经登记了17万5760个难民和寻求庇护者;扣除44万880个孩童和年长体弱者,有能力工作的至少10万人。这些人绝大部分其实已经在工作,所欠缺的只是一纸公文而已。
而他们从事的都是马来西亚人所不屑,或薪金太低的工作,根本不会威胁到本地人的就业机会。相反的,假设难民获得工作权,直接受影响的是已经在本国的移工,因为他们是彼此是直接竞争者,争取的是所谓3D的工作:dirty(肮脏), difficult(困难)和 dangerous(危险)。
事实上,雇主联合会就呼吁政府允许难民工作,一来是他们已经向难民署注册,有联合国做担保,不会随便落跑;二来雇主因此可以免去中介费或其他原因不明的费用,节省成本。

今年三月,民主与经济事务研究院(IDEAS)的一份报告显示,如果政府现在就赋予难民工作权,到了2024年,他们将为马来西亚的GDP增加30亿马币,因为这些人不只是工人,也是一个庞大的消费群体;与此同时,由于他们工作需要缴税,国库因此可以在2024年间获得5千万马币的税收,且会逐年增加。
由此可见,让难民合法工作其实是利人利己的措施,正如德国在前几年大量收容叙利亚难民,一开始虽然造成一些社会冲击,如今调查发现这些难民很快融入德国的劳力市场,填补劳力短缺,其中更有50%工作的难民从事技术行业,整体的效应是正面的。
希盟政府缺乏政治意愿签署难民公约也就算了。此刻应该做的是在内部成立咨询和研讨团队,统一口径,最后再针对难民是否应该获得工作权做一个决断。
执政15个月,是时候展现执政魄力而非继续搞权争了。
* 唐南发,标准猫奴,自由撰稿人。研究兴趣范围包括难民与移工议题,以及东南亚区域政治,视人道主义为国籍(humanity is my nationality)。热爱阅读,下厨,骑车和了解世界各国茶酒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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