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明福命案,希盟别忽悠赵家!


庄迪澎

时光荏苒,一晃十年。从2009年7月16日至2018年5月8日的将近九年里,对于能否揪出致死赵明福的凶手,估计包括赵家在内的许多人都不大敢奢望。(档案照:透视大马)

十年前发生赵明福命案的情景,我仍有些许印象。2009年7月15日下午传出反贪污委员会官员到时任雪兰莪州行政议员欧阳捍华的办事处,要带走赵明福协助调查一起案件。当时,虽然民主行动党的数位行政议员和州议员到场,但是赵明福仍是被带往反贪污委员会雪州总部。

第二天大概是中午时分,我忘了是接到同事或朋友通知说,传出赵明福坠楼身亡,但无法确认自杀或他杀。我赶紧调派在外的记者和摄影记者赶往案发现场采访。一个半月后,我因停薪就职赴台深造,就没有再处理赵明福命案的新闻,但我在《独立新闻在线》的同事们一直都密切地跟进报道,原因无他:人命关天,不仅攸关赵明福一人,也关乎这个国家的法治和平民的安全。

时光荏苒,一晃十年。从2009年7月16日至2018年5月8日的将近九年里,对于能否揪出致死赵明福的凶手,估计包括赵家在内的许多人都不大敢奢望。原因很简单,若说当年导致赵明福死亡的贪污案调查是国阵(纳吉)政府意图瓦解民联雪兰莪州政府的政治动作,只要没换政府(或其他重大变数),政府绝无可能交出真凶。

林冠英在坟前誓言不放过凶手

因此,赵家和渴望为赵明福伸张正义的人,只能把希望寄托在政权轮替,期望换了政府后,让新政府公布真相,将涉案者绳之以法。2018年5月9日换了政府,给赵家带来了希望,尤其是新政府的财政部长、民主行动党秘书长林冠英在2018年6月20日宣布内阁已议决重启调查。

三个星期后的7月8日,林冠英在赵明福逝世九周年公祭上,又信誓旦旦地承诺,希望联盟政府必会为赵家伸张正义,将赵明福的凶手绳之于法――“我们今天来到(这里),就是要告诉赵明福,我们没有忘记他。我们不会放过那些凶手,同时也不会放弃赵明福。” 

一年后,雪州警方传召赵明福的妹妹赵丽兰录口供,却仅是以《刑事法典》第342条款的“非法禁锢”(wrongful confinement)罪行调查。“非法禁锢”无关“致死”,是相对轻微的罪名,即便以此罪名揪出反贪污委员会官员承担刑责,刑罚也只是监禁最长一年、罚款最高两千令吉,或两者兼施。警方招致批评后宣称,这是遵循总检察长汤米托马斯(Tommy Thomas)的指示办事。

十年来一直善用赵明福命案这个重要资源来拉票的民主行动党,成为联邦执政党已超过一年,人们不得不质问,希盟政府何时才要将杀死明福的真凶逮捕归案,还赵家和社会大众一个交代?(档案照:透视大马)

“非法禁锢”否定了“有人致死”

反观《刑事法典》中与“致死”相关的三项罪名,最重者是第302条款的谋杀罪,刑罚是强制死刑。其次是第304条款的“不构成谋杀罪的杀人罪”(culpable homicide not amounting to murder),若存有意图,刑罚是监禁最长30年,另加罚款;若无意图,则刑罚是监禁最长10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最轻微的是第304(a)条款的“疏忽致死罪”(causing death by negligence),刑罚是监禁最长两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虽然“疏忽致死罪”的刑罚仅比“非法禁锢”稍重,但是意义不同――前者确认被告致死受害者,后者则仅是确认被告非法禁锢受害者,并无确认被告致死受害者。因此,以“非法禁锢”的罪名重查赵明福命案,确实不合理。

更何况,“有人致死赵明福”之认定无关偏见或情绪,因为至少有两个事态确认了赵明福是死于他杀:(一)2014年9月,上诉庭裁决,赵明福是被不明人士施以违法行为,从沙亚南玛沙兰大厦14楼坠下,导致身体多处受伤致死,涉案者包括参与逮捕和调查的反贪会官员;(二)2015年5月12日,国阵政府和反贪污委员会在赵家提起的民事诉讼中承认疏忽致死赵明福,并赔偿60万令吉。

行动党不可推卸的道德义务

既然政府和反贪污委员会已承认“疏忽致死”,希盟政府和总检察长指示重查此案,竟然避开了以“有人致死”这个角度追究刑责(即便是最轻微的“疏忽致死罪”),既是退步到比国阵政府更不堪,也是对赵家十年追凶的残酷嘲讽!

这种嘲讽,是赵家自食其果吗?持平而论,不是第一天在马来西亚生活的马来西亚人应该都知道,无钱无权无势的平民百姓若遭受执法机关忽悠、为难、索贿,甚至栽赃,往往无法凭个人之力伸张正义,唯有向政党和从政者求助,方较有可能让执法机关的高层回应(但所谓的正义也不一定得以伸张)。“风行”三十年的“张天赐现象”,正是暴露了马来西亚社会对执法机关的信心坎陷和抵抗国家权力机关的无力感。

赵家和渴望为赵明福伸张正义的人,只能把希望寄托在政权轮替,期望换了政府后,让新政府公布真相,将涉案者绳之以法。(图:法新社)

然而,与其说赵家在赵明福命案发生后求助于民主行动党,不如说民主行动党有不可推卸的道德义务为赵家和赵明福讨公道。首先,赵明福出事时是时任民主行动党雪州主席、雪州政府行政议员欧阳捍华的助理,也是因公务而被反贪污委员会带走助查。其次,一般意见认为,当时纳吉政府意图利用诸如此类的行动瓦解雪州政府,后因赵明福命案才刹车。

别再用官方说法忽悠赵家

因此,赵明福民主基金会于2019年7月13日晚上在十年前赵明福丧命的案发现场――沙亚南Plaza Masalam大厦――举办赵明福命案十周年纪念烛光会,除了赵家的律师、槟州武吉牛汝莪区国会议员蓝卡巴星(Ramkarpal Singh)和两名州议员到场之外,民主行动党的正副部长和其他国州议员,特别是赵明福出事时的上司雪州史里肯邦安州议员欧阳捍华,理应莅临这场具有象征意义的活动(即便民主行动党有办公祭),给赵家和赵丽兰精神上的支持。可惜没有,委实令人不胜唏嘘。

2016年2月23日,现任教育部副部长、民主行动党国际事务秘书张念群曾质问时任总警长卡立,自上诉庭于2014年9月宣判赵明福是遭反贪会官员致死后已有一年半,何时才要将杀死明福的真凶逮捕归案,还赵家和社会大众一个交代。如今,十年来一直善用赵明福命案这个重要资源来拉票的民主行动党,成为联邦执政党已超过一年,人们不得不质问,希盟政府何时才要将杀死明福的真凶逮捕归案,还赵家和社会大众一个交代?

在赵明福命案十周年烛光会上,赵丽兰悲愤地说:“我今天来这里,想要呼吁所有人都站出来,一起告诉政府,给我们一个真相,别再用官方说法敷衍我们!”民主行动党的新权贵们听见了吗?
 

* 在学与术两栖的传播学人,钟情于传播政治经济学,长期观察马来西亚的传播法规、新闻自由、中文媒体和互联网媒体变迁。2010年创设“马来西亚媒体识读资源网”(mediamalaysia.net),以期推广媒体识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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