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力改革巴掌拍不响 雇主吁改善福利须提高生产力


邱玉珊

大马职工总会(MTUC)早前呼吁劳力改革,建议雇主提供生活津贴、穆斯林30天的有薪朝圣假期,以及一连串的雇员福利待遇,唯遭到雇主反对,认为改革不合理,且没有考虑到必须与生产力挂钩。

大马职工总会的建议包括提供300令吉生活津贴、穆斯林30天有薪朝圣假期、98天产假及7天陪产假;同时还建议本地和外国劳工每2小时就有15分钟休息时间,做轻度伸展活动改善健康及减低医药开销。

另外,还建议雇主提供安全和卫生的房间给哺乳期的母亲,将病假提升至30天(目前是15天),以及不论年资,所有员工可享有60天住院治疗。

大马中小型企业公会会长江华强认为,有关建议并没有考虑大环境以及我国现阶段多面对的状况。

“马来西亚不是发达国家是发展中国家,大马职工总会所要求的建议是与发展国家同等,(这样的建议)即使美国也没有办法完全符合要求,新加坡劳工福利也没有如此。”

“雇主给予30天的有薪假期予朝圣以及98天的产假,那么员工本身是否有提高生产力,员工本身的技能和工作态度改变了才能谈(更多福利待遇)。”

他接受《透视大马》访问时提出忧虑,不断提高人力成本对马来西亚或失去竞争力。

“如果人力成本不断提升,有多少外国投资愿意来马投资,不少企业都趋向工业4.0,科技化而减少劳力,因此政府修改劳工法令必须合时宜,提升雇员福利必须考虑提高生产力,否则最终会伤害到马来西亚的经济。”

“我们也呼吁政府修改劳工法令,以更配合市场需求,雇员的工作态度也必须改变,不能三天打鱼两天晒网,近10年来,有近100万名毕业生失业,是我们的教育制度除了问题,首相马哈迪说过,政府学校应减少宗教课程进而增加其他科目的上课时间,为此政府将修改学校教育课程,让学生精于各种科目,学校教育应该着重在培养技能。”

苏添来 (图取自网站)

大马厂商联合会总会长苏添来指出,联合会认为工人生活津贴(COLA)并非必需补贴,因为雇主会定期就消费物价指数(CPI)而调整薪资,加上最低薪金每2年调整一次,此举与生活消费有关。

至于为穆斯林提供30天的朝圣假期,应该由雇主自行决定,倘若此假期立法规定,则会存有歧视性,因为只有特殊宗教才能获得这种权益。

针对大马职工总会建议提供98天的产假以及7天的陪产假,苏添来表明,98天的产假已经在目前提出修订劳工法令,大马厂商联合会已经同意,但是建议仅限4名孩子,陪产假应按照目前市场的做法2至3天已经足够。

大马雇主联合会表明,不赞成大马职工总会建议的每完成2小时工作,建议休息15分钟是不能接受,因为许多工作必须连续操作,尤其是生产线的员工,伸展运动可以在员工自己时间或方便时进行,没必要立法规定。

“为员工提供房屋津贴,工作场所提供托儿所及孩子津贴,应该有雇主自行决定。而且大部分雇主已经涵盖雇员的体检、咨询和治疗,但是每年必须有一个限制。”

询及大马厂商联合会是否同意检讨1955年劳工法令和1967年工业关系法令,苏添来表示欢迎政府针对历时半个世纪旧劳工法令进行改革,但是任何修正必须更适应人力资本管理的未来前景。

“符合政府通过生产率相关的工资制度,可以承担生活成本的结构性薪酬,以及符合成为高收入国议程的福利待遇。”

他强调,多年来,大马厂商联合会曾向政府提出制造业的人力资源的改革和建议,包括检讨劳工法令。

不过,在修改的同时,大马厂商联合会认为应遵循清晰、简单、易于雇主和员工理解并遵守的合规性的原则,相关单位更容易执行和提高政府的透明度。

“劳工法令应对雇主和雇员公平,赋予雇主和雇员保护权利,必须让双方有同等重视和责任。灵活处理,以便就业条件可以符合经济和商业环境的变化,过度僵化的劳工法令会限制商业和经济可持续性,对雇主和雇员的利益都不利。”

“工业关系法令这必须满足现代化和竞争力的工业经济需求,鼓励提高生产力和良好工作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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