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罗马规约,要看马哈迪的筹码有多大


黄泉安

马哈迪2.0在马来世界的威望,在互联网和社交媒体的透视下,势力和影响是否仍像1993年那般无坚不摧?(档案照:透视大马)

无论如何,希盟政府撤签《罗马规约》,前因和后果都扯上马哈迪与宫廷对峙(或部分马来统治者与马哈迪敌意对抗)的僵局。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今次手尾善后工作看似迂回曲折,风起云涌,纷争应该不会这么快落幕。

但这么一来,仓促执政、脚步颟顸的希盟政府,更要蒙上多重的政治风险。

从上周五(4月5日)首相马哈迪脸色紧绷宣布撤签《罗马规约》那一刻开始,国家局势急转直下。

先是外交部长赛夫丁提高警戒度,形容有黑手在幕后酝酿政变,内阁不得不先下手为强,撤销缔约加盟联合国国际刑事法庭的议决。

相信,马哈迪身为首相,身边必然拥有情报部队对他全天候汇报公安动静。外长以“政变”这类严重字眼来描绘时局,是暗喻内阁必须顾及国内政治考量为先,避免马来统治者及巫裔票仓一起造反,后患无穷。

“政变“字眼一出,举国上下都停止呼吸,等待黑手对号入座,登堂进场。迄今,黑手显然仍按兵不动,意即好戏还在后头。

紧接着,州务大臣奥斯曼竞在形同被王室与布城双重夹攻氛围下闪电辞职,柔佛苏丹不在国内,代任州务大臣又暂时身份未详。另一边厢,马哈迪却悠哉闲哉,只对大臣辞职事轻描淡写,似足诸葛孔明强摆空城计诱退司马懿姿态。

马哈迪城府很深,他可能在暗喻,柔佛州政府暂时形同群龙无首,但宪法法权无所不在,州政府机制一切照章行事,王室你奈我何?

4月9日,希盟政府坚决在国会下议院提呈并三读联邦宪法(修正)法案,明文是为修改宪法第1(2)条文,恢复沙巴与砂拉越地位。由于此法案关系修改宪法,必须三分二多数票(至少148票)才能通过。但点名计票时,仅得138人支持,59人弃权,法案不能通过。

柔佛苏丹依布拉欣陛下在驶出王宫时,也摇下车窗,和马哈迪两人向媒体摇手打招呼。(档案照:透视大马)

希盟本身仅在下议院控制135张基本票以及来自巫统政治青蛙的零星票,计票时发现自己人并不是齐赴国会投票。希盟缺席逃兵者,包括教育部长马智礼(土团党)、副原产部长三苏依斯干达(公正党)及加央国会议员诺阿敏(公正党)。足见希盟为东马人地位修订宪法的诚意,如此一般。

因此,希盟修宪闯关失败,无形中给人留下两个阐释法。

一、政府提案不被通过,在野党会到外面唱喝,等同对希盟投下不信任票,指定希盟是弱势的政府。

二、希盟对恢复沙巴与砂拉越地位原本就不具诚意,草案遣词暗晦,对所谓“恢复同等地位”缺乏铿锵有力的定义,甚至首相署法律部长刘伟强在回应“1963马来西亚契约”焦点问题时也极力转弯抹角,给人许多错象,以为希盟只想通过一场政治皮影戏,选择宁愿修宪提案落败,但从此就拥有借口永远压制东马人争取要与西马地位同等的宪法保障

“嘿!我们希盟已经实现我们的竞选诺言,在国会修正宪法第1(2)条文,只是你们东马代表自己不要,是你们自己拒绝的!”

但这出皮影戏,也是一把双刃刀,对希盟每况愈下的公信力于事无补,信用赤字仍旧血红。

首当其冲的,不外是候任首相安华。希盟修宪失败,离4月13日晏斗州补选仅剩最后4天,希盟已在之前的金马伦、士毛月两场补选连续落败,为了重新造势,希盟此战非胜不可。此外,希盟候选人(公正党)本已战情吃紧,但更重要的,在安华副手阿兹敏从未现身助选的氛围下,安华的个人声望要怎样处置?

可见,晏斗补选的焦点讯息和课题,已被马哈迪与马来王室对峙所衍生的重点新闻所淹没,直叫安华情何以堪。

纵然如此,相信马哈迪不会因修宪法案落败或晏斗战情吃紧而忧心。他眼前的极大疆场,是如何收拾《罗马规约》事件被王室耍技绊倒而张力未解的残局。

所谓知父莫如子,马哈迪三公子慕克里兹在评议《罗马规约》U转时坦言,有心人利用《罗马规约》课题来对首相做人身攻击,马哈迪应该不会就此罢手。因为,根据慕克里兹所说,“马哈迪被人挑战时,他的回应时会更凶猛。”

这句话,是大有历史依归的。

马哈迪首相1.0时代(国阵时期1981-2003年),曾与马来统治者数次拗手瓜,先后在1983、1993及1994年,以宪法赋予的君主立宪定义条文,通过修宪,成功制服马来统治者,削弱王权。

1983年之前,国家元首对国会通过的法案拥有否决权。任何法案就算在国会上下议院通过,如果国家元首拒绝盖章御准,法案将无法生效。

马哈迪与王室对峙(或部分马来统治者与马哈迪敌意对抗)的僵局,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档案照:透视大马)

1983年,马哈迪担任首相的第3年,当时积极推行“廉洁、有效、可信赖”(Bersih, Cekap, Amanah)管治口号,深得民心。时任最高元首是彭亨州前苏丹东姑阿末沙。

当年,马哈迪政府在国会提呈修宪案,建议国会通过任何法案后,不管是否获得国家元首御准,法案也会在15天后自动生效。

当时,马来统治者理事会对此法案激烈反对,引发长达5个月的对峙和宪政危机。后来双方让步,將御准法案的期限延长至60天。但在1994年的再次修宪法案中,马哈迪政府进一步把御准的期限,从60天减至30天,法令一直沿用至今。

1993年,马哈迪担任首相的第12个年头,时任最高元首伟霹雳州苏丹阿兹兰沙,马哈迪政府再次在国会提呈宪法修正案,目的是要取消马来王室的民事及刑事免控权。事情肇因是1992年,柔佛州发生前苏丹依斯干达和殿下的王子涉及两起殴打及伤人事件。

之前,联邦宪法规定,违反法律的马来统治者都不能被任何人在刑事法院起诉,除非最高元首陛下或苏丹殿下本人自愿放弃肇祸者的民事及刑事免控权。

结果,这项1993年宪法修正案也在国会顺利通过,王室除了从此失去民事及刑事免控权,犯法者将交由特别法庭依法处置。但这轮修宪,也导致王室与政府之间的关系恶化。

时光快进,进入首相马哈迪2.0时代(2018年5月10开始),执政不及一年,竞再与柔佛王室抬杠,导火线繁多,但基本上,是因希盟政府议决签署《罗马规约》,被人利用未王室与马哈迪角力的舆论平台。

之前,柔佛王室利用社交媒体和王室场面,表示反对政府签署《罗马规约》。

3月10,柔佛王储上贴推特,批评政府没有咨询马来统治者理事会,颠覆马来统治者地位。3月23日,柔佛苏丹伊布拉欣指控布城政府触犯联邦宪法,同时警告任何侵犯马来统治者或州政府权益的一方,都是犯法行为,可被视为卖国者。但现有许多法律专才出来辩驳,直指《罗马规约》典当马来统治者利益的论说,完全不准确。

因此,刺耳的问题是:为何有部分马来统治者,对《罗马规约》分外敏感?

数十名巫裔和印裔人士到国会门外示威,声称要见内阁部长,针对《罗马规约》表达不满。(摄影:Seth Akmal)

《罗马规约》属下国际刑事法庭管辖的权限,是锁定于国际社会关注的最严重犯罪,如歼灭种族罪、危害人类罪、战争罪及侵略罪。

截止今年4月4日,共有124个国家签署《罗马规约》,其中,缔约加盟国际刑事法庭的君主立宪制国家,包括比利时、柬埔寨、丹麦、日本、约旦、莱索托(Lesotho)、列支敦士登(Liechtenstein)、卢森堡、荷兰、挪威、萨摩亚(Samoa)、西班牙、瑞典及英国等14个国家。

马来西亚自1957年独立以来已经奉行君主立宪制,焉何在行驶联合国缔约国职能方面,竟然这么寸步难移?

相信,马哈迪本身也在衡量同样的角度,依据机密情报告示,除了先采取防范未然的措施,也要回顾1983及1993修宪经历,辨定黑手后,必然有所行动。

马哈迪在1983及1993制服马来王室,当时的赌注和筹码都很强。

一、在选民票仓,绝大多数巫裔支持力都锁在巫统笼牢里;在内阁,马哈迪是一人堂,1987年茅草行动后,国民更被马哈迪的威势所嗫。

二、当时互联网仍未萌芽,大众媒体(尤以马来前锋报及海峡时报集团)都是巫统势力渗透的喉舌。马哈迪与王室对峙时期,政府对王室缺点的讨伐(如奢侈挥霍、逃税跑车队、胡乱打人伤人事件),都获得喉舌报章的配合和助阵,在舆论造势方面,马哈迪尽占上峰,因而在修宪削弱王权的号召,深获全民的喝彩。

但马哈迪2.0在马来世界的威望,在互联网和社交媒体的透视下,势力和影响是否仍像1993年那般无坚不摧?老马的筹码是否仍像26年前一般丰厚?

去年大选,希盟整体只赢得23%马来选票支持,而今蜜月期已逝,支持率待受考验,但话说到底,最大隐忧,是马哈迪时间有限,时不我与。相信马哈迪的敌对者,也早已看穿这一点。

*本文乃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透视大马》立场。

* 黄泉安是网络科技人,1997年开拓社区网络系统,2003年开始拓荒部落格平台,曾受邀赴美国、英国、荷兰、突尼西亚、印尼等地演讲,推广网络自由媒体。2008-2018连任两届国会议员,近年专研中南半岛边城经济与国防科技。 前世纪80年代毕业于马来西亚理科大学(文学士),90年代毕业于澳洲皇家墨尔本理工大学(国际管理企管硕士),现与友人经营网络保安及大数据事业,业务分布东盟中南半岛各国。


若想留言,请订阅或登录。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