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讨毒犯可否在外戒毒 反毒机构助解监狱爆满问题


杨昌奕

祖基菲里希望,能让仅犯吸毒罪者改控以戒毒法令,好让他们能在监狱外接受全面的戒毒疗程。(摄影:Hasnoor Hussain)

我国监狱近年来人满为患,其中不少囚犯皆与毒品案件有关,国家反毒机构正和相关部门探讨,是否能允许仅触犯吸毒罪行的犯人,以戒毒及守行的方式取代坐牢,舒缓监狱爆满问题。

国家反毒机构总监祖基菲里指出,根据我国刑法,吸毒者多在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第15(1)条文下被控及判刑,罪成者将被判入狱。

“然而这一来,我国监狱随着吸毒囚犯人数不断增加而爆满。因此国家反毒机构正和法庭等相关部门研究,是否能让那些仅触犯吸毒罪者,改以1983年戒毒法令(治疗及康复)检控。”

他说,在戒毒法令下,有关吸毒者将被安排到反毒机构隶下的戒毒中心接受治疗,并在康复后接受长达3年的观察期,这远比将吸毒者关入大牢来得更好。

“我相信这能一箭双雕解决两项问题,即监狱囚犯爆满的情况,同时让吸毒者接受全面的戒毒疗程,透过各种计划协助他们重返社会。”

祖基菲里是在国家反毒机构加影总部接受《透视大马》专访时,发表本身对上述课题的看法,也希望各界能厘清,“监狱挤满吸毒囚犯”的观念并不完全正确。

“事实上,在监狱内的毒品案囚犯,可分成好几种类别,除了吸毒、拥毒与贩毒外,可能还身负其他刑事罪名,所以他们不单是因为吸毒才坐牢而已。”

早前,内政部长慕尤丁曾表明,该部有意让包括吸毒者在内的轻微罪行犯,参与监狱外的“社区改造计划”,减轻人数超载的监狱负荷。

“我们不止是要舒缓拥挤问题,更想要解决近半囚犯因毒品案入狱的情况。现阶段,内政部正和法庭等单位讨论,视情况允许那些罪行轻微者,到外面的世界接受改造,而非囚禁在监狱高墙内。”

助监狱局打击毒品流通

《透视大马》日前也深入报道,毒品走私在监狱内泛滥的情况,吸毒囚犯在买通狱卒之下,将毒品及各种违禁品偷运入牢房内,致使囚牢变成不设防的“追龙”失乐园。

对此,祖基菲里指出,反毒机构能做的就是配合监狱局的要求,展开突击检查,杜绝流通于监狱内的毒品。

“只要监狱局方面提出要求,我们可以协助展开尿检。事出必有因,监狱内冒现毒品,相信是因为先有需求,才会有供应。”

他亦提到,目前监狱局与国家反毒机构,在戒毒疗程方面并不一致,因此希望两造能对此进行协调,互补长短与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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