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料入口准证惹起洋垃圾污染问题,是环境局审批不力所致?
房屋及地方政府部指,洋垃圾工厂的设立需要先取得地方政府与环境局的推荐信和执照。
双溪大年反污染工委会部分执委,昨夜与前来吉打州的房政部长祖莱达及固体废料管理局的官员会面。
工委会主席黄永祥告诉《透视大马》,部长指入口准证的先决条件是在于地方政府及环境部执照和推荐信。
“所以第一关就是环境局,有了他们的推荐信,才会去到市议会。”
“不是说对方有入口准证,环境局就一定要批准对方设厂。”
他受访时也说,双溪大年市议会的运营执照需要每年更新,在发现塑废料再生厂多次被投诉后,为何仍然批准更新执照?
“如果停止批准新的再生厂执照,为何还要批准现有的执照更新?”
他们要求市议会立即撤销双溪大年内的洋垃圾塑废料再生厂运营执照,并将违规之人控上庭。
黄永祥本身也居住在峇甲阿兰工业区附近,他今日指控吉打行政议员兼峇甲阿兰州议员黄思敏提出的“废除AP才能一劳永逸”的说法是误导民众。
他也声称,祖莱达指若有黑烟、污染就可以投报环境局,而这也并非房政部的权限。
“我们已经很多次有关黑烟和污染问题,为什么环境局只是静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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