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掌管法律事务的首相署部长刘伟强屡次强调重视受害者家属的感受,但他仍希望反对废除死刑者明白,若认为谋杀是错误的事情,那就不应该要政府再去处死杀人者,况且犯罪者肯定会受严惩。
“如果你认为谋杀是错误的,那你不能支持政府去杀另一个人。无论犯罪者做了什么,他们都已经面对惩罚,在监狱里服刑。”
他补充,对于严重的罪行,或许就需判处终审监禁,并且不得假释。
至于触犯危险毒品法令第39B条文者,政府的意愿是判处不超过30年的监禁。
无论如何,他强调,一切视乎每个案件的严重程度。
刘伟强是于今午在布城首相署,与7个非政府组织所带领的50多位死囚家属会面后,受记者询及政府在废除死刑的立场会否改变时,发表上述谈话。
他也提到,政府有意探讨特赦那些因触犯毒品罪行,而被判监禁超过30年的囚犯,不过凡涉及刑事法典第302条文(谋杀)的案件,则需从长计议。
在今日的会面中,代表30名死囚发声的各族家属们,除了力挺政府废除死刑的动议外,也向刘伟强提交各自的请愿书,呼吁当局检讨这些被判刑的案件。
这30名死囚皆分别触犯危险毒品法令第39B条文,或者刑事法典第302条文,他们在被判死刑后已坐牢数年甚至数十年,却仍未被执行死刑。在场的死囚家属们来自各个州属,包括偏远的吉兰丹州,有的更从新加坡赶来,只为代身为死囚的至亲求情。
其中一宗案件的华裔嫌犯,于1987年在柔佛州涉及运毒案,结果被捕并判处触犯危险毒品法令第39B罪名成立后,被囚禁迄今已有32年之久。
这位死囚的姐姐张女士,尽管已移民新加坡,但为了弟弟的案件特地到来求情,她透露,如今坐牢的弟弟连孙子也有了,但不知何时才能获得特赦释放。
对于上述个案,刘伟强较后向记者表明,政府有意检讨那些因触犯危险毒品法令第39B条文,而坐牢超过30年的案件。
“刚才有一个案件,死囚因毒品案而坐了32年牢,我认为像这样的情况不应再继续囚禁他,所以我会联络特赦局,看如何处理这个案件。”
不过,对于直接夺走人命的谋杀案件(刑法302条文),他则认为需要依据每宗案件的情况研究,因为政府需考虑受害者家属的感受。
“今日前来的死囚家属,我在会面中向他们解释法律的判刑程序,即使联邦法院已做出裁决,但囚犯不一定会执行死刑,还需经过特赦局的决定。”
“此外,死囚家属需了解到,他们的至亲是因为犯了法才入狱,更要明白受害者家属的感受,在亲爱的父母、兄弟姐妹被杀害后,他们被迫过着痛苦的生活,我希望双方能清楚彼此的心情。”
他重申,不管如何政府一定会于今年内,在国会提呈废除死刑的动议,但他不愿意说明是否落在3月的会议期间。
今日前来拜会刘伟强的7个非政府组织,分别是:隆雪华堂民权委员会、马来西亚佛教弘法总会、觉之家、自在园地社会关怀中心、关怀站、佛友关怀中心,以及关丹智慧禅中心。
他们也联合死囚家属呈交一份备忘录,建议政府做出措施消除人民对废死后,担忧罪案飙升的恐慌感,并让真正悔改的囚犯可提早获释,亦减轻政府及监狱部门负担。
备忘录的4项建议包括:
1)要求政府提供交通费津贴,支持非政府组识及宗教团体进入全马监狱辅导囚犯。
2)建议政府修改监狱条文,允许获得宽赦的死囚,无期徒刑或终身监禁囚犯都可以工作,以减轻政府负担,弥补对社会造成的伤害。
3)希望通过辅导及宗敎的力量,让囚犯醒觉,用余生来忏悔业障,以修补对受害者家属的创伤,也希望政府支持成立“受害者家属辅导小组”,化解彼此之间的仇恨。
4)建议监狱局成立“纪律良好减刑特委会”,重新检讨让那些真心悔改,且在狱中从无触犯条规,并获得相关辅导团体组织与狱方推荐信的囚犯,可减刑提早出狱,与家人团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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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dy Chew发表于7年前 ·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