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首相夫人罗斯玛因涉嫌在砂拉越州学校安装太阳能板供应合约受贿,面对两项罪名提控,惟她不认罪。
罗斯玛的两名代表律师为古玛兰登以及基丹兰文森,主控官是奥玛赛夫丁副检察司,而地庭法官是阿兹曼阿末。
在罗斯玛的控状被唸出后,她皆否认有罪。
罗斯玛的代表律师基丹同意100万令吉保释金数额,也表明其当事人的护照,早已于之前被控时交上。
法官阿兹曼批准100万令吉保释金,也允许被告分期缴付,即今日先交付50万令吉,并在一周内付清余额。
案件将在12月10日过堂。
第一项控状指罗斯玛向Jepak控股私人有限公司索取1亿8750万作为回酬,并协助该公司董事经理赛迪阿邦直接与教育部进行总值12亿5000万令吉的合约谈判,在369所砂拉越內陆学校安装太阳能板供应。
被告是在2016年3月至4月期间在吉隆坡双威布特拉购物中心的一家咖啡馆提出这项要求。
在第二项控状,罗斯玛被指控于2017年9月7日从接受赛迪阿邦提供的150万令吉,帮助该公司获得太阳能合约。
她已经抵触2009年反贪法令16(a)(A)条文,一旦罪名成立将被判监禁20年或面对受贿金额的五倍罚款。
值得一提的是,罗斯玛曾于10月4日在2001年反洗黑钱和反恐融资法令下,被控12项洗黑钱罪名及5项无法依据申报收益罪名,共17项控状。
【延伸阅读】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