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首相旺阿兹莎透露,政府将在明年第二季国会提呈修正1984年马来西亚伊斯兰家庭法及1976年法律改革(结婚与离婚)法令(164法令),以提高适婚年龄至18岁。
她也是妇女丶家庭及社会发展部已将提高适婚年龄至18岁的意愿,于10月16日提呈给马来统治者理事会,同时首相马哈迪也会见各州州务大臣,希望各州与中央政府同步落实。
“我们会在明年第二季提呈国会修正相关法令。”
她今日在国会走廊受询时,这么指出。
较早前,她在问答环节回答巫统林茂区国会议员凯里的问题时坦言,早婚的问题不仅是宗教,也考虑到家庭经济状况丶教育和社会问题。
她说,大马伊斯兰教法司法局(JKSM)已设置标准作业程序(SOP)处理穆斯林童婚事件,并已在7月23日全国执行,根据标准作业程序,向伊斯兰法庭申请申请早婚者。必须一并提呈州福利局社会报告、警方报告以及州卫生局的健康报告。
“社会报告必须涵盖申请者的背景、双方的收入、社会地及学历等,伊斯兰法庭法官必须衡量双方有养育孩子的能力。”
“我们呼吁各州可效仿吉打宗教局的做法,即穆斯林在18岁前申请结婚,必须接受辅导,而雪州则法官在批准前应衡量社会报告中,申请者的背景、教育及养育孩子的能力,包括居住地方。”
她说,至于非穆斯林早婚,政府将在明年提呈国会修正1976年法律改革(结婚与离婚)法令(164法令),同样地,向法庭申请时必须提呈社会报告、健康报告和警方报告。
她赞扬雪兰莪州已提高适婚年龄至18岁,令人鼓舞,马六甲、槟城、吉打、柔佛和沙巴州政府也有意愿致力落实,希望各州可与中央政府站在同一阵线。
不过,她说,尽管世界各国提高适婚年龄,但是一些国家,其监护人或家长可以向法庭申请18岁以下结婚,包括英国和加拿大,而且在美国一些州是没有限制适婚年龄。
【延伸阅读】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