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权委员会担忧伊斯兰法庭法官、州首席部长及州务大臣赋权批准童婚,将会导致儿童性暴力,政府对此应实行“零容忍”政策。
人权委员会主席拉查里依斯迈说,政治丶宗教领袖以及允许童婚的伊斯兰法庭,都应该承担责任,而政府必须落实“零容忍”童婚政策。
他今日发文告,针对41岁男子迎娶11岁女童一事,作出上述建议。
拉查里依斯迈说,目前,许多人以支持宗教为由,来掩盖恋童癖及性侵儿童行为,甚至迎娶性侵的受害者。
“在儿童权利与宗教面前,儿童的权益是首要考量。”
伊斯兰允许年届18岁男子及16岁女子可结婚,而未成年则必须向伊斯兰法庭提出申请及获准,至於非穆斯林,未满16岁必须获得州首长丶州务大臣批准。
拉查里依斯迈建议,不论什么种族,适婚年龄必须在18岁。
“我们建议政府及马来西亚伊斯兰发展局应致力向人民宣传未成年婚姻的不利影响。”
丹州一名41岁男子被揭与11岁女童在泰南结婚,引起各界哗然,不过女童的副亲坦言,因生活逼人,才会答应将女儿下嫁予男子当三姨太。
女童受询时坦言,喜欢这名年长的丈夫,两人暂时不会同住,直至女童16岁才会在马来西亚注册结婚。
“童婚会导致儿童性暴力” 人权委会呼吁政府“零容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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