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价购屋官司审讯改为过堂 林冠英明日宣誓就任财长


The Malaysian Insight

前槟州首席部长林冠英明日(21日)将赴首都国家王宫,宣誓就任财政部长一职。而原本定于明日续审的“低价购买豪宅”贿赂官司,因为时间冲突,已改为过堂程序。

林冠英面对的“低价购买豪宅”官司,原先定在今年3月26日续审,惟代表律师以林冠英需参与大选无法出庭为由,向槟城高庭要求展延审讯。高庭过后批准辩方申请,将此案展延至5月21日至25日续审。

无论如何,随着希望联盟在本届大选获胜执政中央,林冠英也受委为财政部长,并将于明日早上11时30分,到国家王宫出席宣誓仪式,已与其官司的续审日子撞期。

据了解,槟高庭已将明日的审讯改为过堂程序。林冠英今早在槟城受询及此案时,表示不愿置评,以免藐视法庭。

他仅称:“我一直重申,这是前朝政府对我展开的政治检控。我们就等明日法庭作出决定吧。”

林冠英因涉嫌向女商人彭丽君以低价购屋,于2017年被控。

他一共面对2项指控,首控状指他于2014年7月18日在光大28楼行动室,身为公务员即槟州首长,利用本身职务在州规划委员会上,批准公司申请西南区第436及437地段,从农业地转换为发展地,使其本身及妻子周玉清从中受贿赂,触犯2009年反贪污委员会法令23条文,并可在24条文下被定罪。

若被判有罪,林冠英将面对20年监禁,以及占贿款5倍的罚款,或罚款1万令吉,视何者金额为高。

第二项控状则是指林冠英于2015年7月28日,使用本身职权,以280万令吉的较低价格,向彭丽君购买市价427万令吉的豪宅,触犯刑事法典第165條文(贿赂)。一旦罪成,将可被判刑监禁2年或罚款,抑或两者兼施。

本月14日,首相马哈迪在提名林冠英担任财长后,受询及林冠英目前有官司在身,是否应等到洗脱罪名才出任财长一职时,回应表示:“我们必须依法行事,如果法律说他可以当部长,就可以。如果法律说一个人必须没有任何法庭案件在身才能当部长,那我们就等待。”

无论如何,马哈迪于本月18日公布的13人内阁部长名单中,林冠英依然获得提名为财长,并且已获得国家元首御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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