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努西诽谤案胜诉 赛夫丁被判赔偿67万令吉


沙努西今日在针对内政部长赛夫丁的诽谤诉讼中胜诉,高庭裁定赛夫丁的言论构成诽谤,须支付总额67万令吉赔偿与堂费。(档案照:透视大马)

吉打州务大臣沙努西今日在针对内政部长赛夫丁的诽谤诉讼中胜诉,高庭裁定赛夫丁确实发表诽谤性言论,并判令他支付60万令吉赔偿金及7万令吉堂费。

主审法官李健豪(音译,Dr John Lee Kien How @ Mohamad Johan Lee)裁决指出,赛夫丁于2023年7月15日在吉打莪占必叻(Guar Chempedak)的团结巡回与吉打团结竞选机器启动礼上,指控沙努西挪用大马道路记录资讯系统(MARRIS)资金,并涉及稀土元素(REE)盗采问题,已构成诽谤。

赛夫丁当时以希盟秘书长身份,在与国阵联合举行的竞选造势活动中发表演讲,内容指控沙努西及吉打大臣机构(MBI)在锡县钟村(Kampung Chong, Sik)非法盗采稀土,引起广泛媒体报道。

沙努西随后于2023年8月3日通过法兹与合伙人律师事务所在亚罗士打高庭入禀传票及诉状,指控赛夫丁的言论严重损害其名誉。

法庭今日裁定赛夫丁的言论属诽谤,并须承担赔偿与法律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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