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吉洗钱案陈情书被驳回 三项控状将续审


总检察署驳回纳吉的陈情书,案件将继续审理。(档案照:透视大马)

前首相纳吉试图撤销涉及SRC国际公司2700万令吉资金的三项洗钱控状,惟遭总检察署驳回其陈情书,案件将继续审理。

主控官莫哈末阿什洛夫今早在吉隆坡高庭向法官通报,总检察署已决定不接受纳吉的代表书,并将继续对其提控。

纳吉于2019年2月3日首次被控,面对三项洗钱罪名,涉及非法收益共2700万令吉。

控方指称,这笔资金于2014年7月8日,通过纳吉在位于拉惹朱兰路安联伊斯兰银行大厦内的三项AmPrivate银行账户流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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