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日起药房诊所强制标价 政府提供3个月缓冲期


私人医院与诊所展示药物价格政策5月1日落实。(档案照:透视大马)

政府宣布自明日(5月1日)起正强制私人医院与诊所展示药物价格,此举旨在提升价格透明度,赋予消费者更大的选择权。

该措施由卫生部与国内贸易及生活成本部联合发布,药品价格公开展示的规定将依据2011年价格统制及反暴利法令(AKHAP)(第723号法令)进行强制执行。

“执法工作将依据2025年价格管制和反暴利(药品价格标签)指令进行,该指令是根据2011年价格管制和反暴利法法令颁布。”

卫生部长祖基菲里和内贸部长阿米占在联合声明中表示,通过药物价格透明机制(MKHU),此举是昌明政府兑现价格透明承诺的重要一步。

政府强调,该政策旨在确保消费者在购买药品时,能够通过比较价格和有效管理医疗费用,作出明智选择。

涉及设施为所有受到1998年私人医疗保健设施及服务法令(586法令)管辖的私立医疗机构。

药品标价范围包括所有用于人类的药物,例如需要或不需要处方的药物、非处方药物(OTC)、传统药物、保健品和临时制剂。

文告说,药品标价必须采用价格表或价格标签的形式。

展示供出售或消费者可触及的药品时,必须贴上标签、标记或标上价格。同时,没有展示或摆放在柜台后面,或是消费者无法触及或看到的药品,应以价格表的形式展示。

价格表可采用实体形式(如印刷目录、告示板)或电子形式(如场所内数字屏幕)展示。

该政策自5月1日起实施,并设有为期三个月的宽限期。宽限期内,执法将以教育和分阶段方式进行,为医疗机构提供充分的合规调整时间。

声明指出:“这种分阶段的教育性执法体现关怀与效率,确保私人医疗机构有足够时间适应并落实必要变更。”

卫生部将在内贸部的支持与指导下,定期开展检查,重点聚焦宣传与合规,而全面执法将在宽限期后展开。

公众可通过官方医药服务计划网站获取更多信息,包括详细的常见问题解答。如有疑问,可电邮至[email protected]

希望举报价格相关问题的消费者可通过以下平台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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