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检察署上诉纳吉居家服刑文件案 联邦法院明日裁决


联邦法院三司将于明日上午9时,针对总检察署上诉纳吉居家服刑附加谕旨案作出裁决。

联邦法院明日将裁定总检察署申请上诉许可的案件,内容涉及前首相纳吉声称存在“居家服刑”附加谕旨的司法检讨争议。

由西马高庭首席法官哈斯娜、联邦法院法官查巴丽雅与哈妮法组成的联邦法院三司,将于明日上午9时作出裁决。

今年3月24日,三司已听取总检察长莫哈末杜苏基及纳吉首席律师沙菲宜,针对该上诉许可申请的陈词。

今年1月6日,上诉庭以2比1裁决,将纳吉要求确认“居家服刑”附加谕旨存在的案件发回高庭处理,推翻高庭早前驳回纳吉提起司法检讨许可的决定。

为此,总检察署向联邦法院提出上诉许可申请,联邦法院须先批准该申请,案件方可进入正式上诉审理。

纳吉现年71岁,寻求法庭发出强制令,要求相关当局确认并公开一份据称于2024年1月29日签署的“居家服刑”附加谕旨。

他将内政部长、监狱局总监、总检察长、吉隆坡、纳闽及布城赦免委员会、首相署法律与体制改革部长、首相署法律事务局总监及马来西亚政府列为答辩人。

纳吉亦向法院申请,一旦确认该文件存在,所有答辩人须立即执行,将他从加影监狱转移至吉隆坡住家服刑,直至刑满。

2023年7月3日,高庭法官阿马吉星裁定驳回纳吉申请,认为其提出的4份支持宣誓书,包括巫统主席阿末扎希及副主席旺罗斯迪的陈述,属传闻证据,不可采纳。

纳吉自2022年8月23日起在加影监狱服刑,罪名为挪用SRC国际公司4200万令吉资金。高庭裁定他入狱12年及罚款2亿1000万令吉,该判决经上诉庭及联邦法院维持不变。

不过,其于2022年9月2日提出的赦免申请部分获准,赦免委员会将其刑期减半至6年,罚款减至5000万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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