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吉司法检讨申请获批 案件重返高庭审理


上诉庭三司以二比一的多数裁决,批准纳吉的申请,同时允许他在高庭审理时提交新证据。(档案照:透视大马)

上诉庭今日裁决,允许前首相纳吉就其居家服刑申请提出司法检讨。

纳吉此前曾声称,已获得前元首苏丹阿都拉的特别批准,允许他在家完成剩余刑期。然而,高庭驳回了他的申请。此次上诉庭的裁决,为纳吉的申请带来了转机。

上诉庭三司以二比一的多数裁决,批准纳吉的申请,同时允许他在高庭审理时提交新证据。

法官莫哈末菲鲁兹说,纳吉符合Ladd & Marshall标准,有资格提出新证据。

他指出,纳吉曾致函六名答辩人询问该附加谕旨的存在,但未收到任何回应。这六名答辩人包括内政部长、监狱总监、总检察长、联邦直辖区赦免局、法律及体制改革部长,以及首相署法律事务局总监。

莫哈末菲鲁兹指出,纳吉在高庭聆讯结束后,从彭亨州苏丹(即第16任国家元首)处获得了该附加谕旨的副本。此外,政府未能有力反驳纳吉所提供的证据。

法官阿兹哈里同意这一裁决,而上诉庭首席法官阿兹莎则持反对意见。

71岁的纳吉因挪用SRC国际公司资金,于2022年被判监禁12年及罚款2亿1000万令吉,目前在加影监狱服刑。去年2月,特赦局宣布将其刑期减半,即监禁减至6年,罚款降至5000万令吉,预计最早可于2028年8月出狱。

纳吉于去年4月向高庭提出司法检讨,称特赦谕旨附有允许其居家服刑的附加内容。不过,高庭于7月驳回了他的申请。

随后,纳吉向上诉庭提起上诉,力求推翻高庭的裁决。去年12月,纳吉的长子莫哈末尼查在法庭提交宣誓书,称彭亨州苏丹曾确认该附加谕旨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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