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招牌优先使用马来文 倪可敏:特定情况允“调整”


倪可敏表明,商业招牌将优先使用马来文,但在某些情况下应允许进行一些“调整”。(档案照:透视大马)

房屋及地方政府部长倪可敏表明,商业招牌将优先使用马来文,但在某些情况下应允许进行一些“调整”。

他指出,商业招牌管理规则允许使用中文字,只是必须马来文的字眼小。

他披露,部门提倡包容和进步的原则。

“马来西亚不是中国。我们尊重国语。只要中文字比马来文字小,这符合我们的政策。”

“在某些情况下应该允许对政策进行一些‘调整’。在华人聚居地区,有卖猪肉面等菜肴的商店,我们该如何将其翻译成马来文?因此,可以根据当地需求和情况进行调整。”

倪可敏是在出席一项活动时,发表上述谈话。

早前,前首相马哈迪在脸书拟文指出,在隆市一商场闲逛,不禁感叹我国的购物中心比伦敦或东京等国外的购物中心来得好。

不过,他坦言,感觉仿佛置身中国,因为周围的店家招牌多以中文书写及英文翻译,完全没看到马来文的存在。

“这是马来西亚,亦或者是我国已成为了中国的一部分?”

另外,可能是马哈迪的中文招牌林立言论发酵,吉隆坡市政厅大肆展开取缔违例招牌行动。

可是,隆市展开商业招牌取缔行动引起两极的回响,所以特别发布声明说明,取缔行动是有关商业招牌使用马来文的法律措施。

吉隆坡市政厅发布声明阐明,执法单位是援引商业招牌条例展开取缔行动,确保所有商店的招牌遵守2项法令的规定,并与马来文作为官方语文的立场保持一致。

声明指出,所有商店的业者必须确保安装招牌前,先依据“1982年广告法令(吉隆坡联邦直辖区)”第5(1)条文申请准证,取得国家语文局针对视觉效果的核准,也是申请者需提交的文件之一。

“根据‘1982年广告法令(吉隆坡联邦直辖区)’及‘1976年地方政府法令’,所有招牌必须使用马来文,同时也能使用任何语文,但马来文的文字必须处于显眼位置,且字体必须大过其他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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