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高等法院谕令警方须在六个月内完成15年前赵明福命案的调查。
法官旺阿末法立(Wan Ahmad Farid Wan Salleh)今日作出裁定,要求警方自今日起的六个月内完成对赵明福命案的调查工作。
此裁定源于赵明福家属两年前向高庭提出的司法审查申请。
赵明福双亲是在2022年1月6日入禀申请司法检讨,并将全国警察总长、刑事罪案调查局总监、警方和马来西亚政府列为答辩人。
法庭于2022年6月16日发出准令,以聆听赵明福双亲要求法庭判定警方在赵明福命案中存在疏忽,并且要求警方在一个月内完成命案调查工作的司法检讨申请。
赵明福生前是时任雪兰莪州行政议员欧阳捍华的政治秘书。他在2009年7月16日被发现陈尸于莎阿南商业广场5楼阳台,当时他曾被带到同一栋大楼的14楼反贪污委员会办公室录取口供。
莎阿南验尸庭在2011年1月5日判定赵明福并非死于自杀或他杀,无法对其死因做出确凿结论,令该案成为悬案。不过,皇家调查委员会报告于2011年7月21日裁定赵明福是死于自杀。
上诉庭在2014年9月5日裁定,赵明福是遭一名或数名不明人士的非法行为致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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