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邦莫达辞沙巫统主席职 维权人士:维护司法公正性


今年65岁的邦莫达及46岁的芝芝依仄蒂被控3项贪污罪,涉及金额280万令吉。(档案照:透视大马)

沙巴维权人士詹姆斯促请,涉及贪污案件罪控的巫统京那巴当岸区国会议员邦莫达,辞去沙巴巫统主席一职,至到罪名被清洗。

他发布声明指出,被指控犯涉及不法行为的政治领导人必须暂时休假,直到罪名被洗清。

他披露,在涉及腐败等严重指控的案件中,被告在案件结束前继续担任政治或公职。在道德和伦理上都是不合适的。

“允许面临严重指控的个人保留职位,可能会破坏公众对政府机构和政治制度的信心。”

“如果邦莫达暂时辞去沙巴巫统主席一职,这将有助于缓解利益冲突,维护司法程序的公正性。”

他补充,这将确保个人的法律纠纷,不会干扰公职和责任。

早前,上诉庭推翻高庭3贪污控罪无罪裁决,巫统京那巴当岸区国会议员邦莫达及妻子芝芝依仄蒂,需为3项贪污罪出庭自辩。

上诉庭在恢复地庭对此案3项控罪表罪成立裁决后,谕令2被告需要出庭自辩,而案件也退回吉隆坡地庭审理。

上诉庭择定,此案于12月5日在吉隆坡地庭过堂。

今年65岁的邦莫达及46 岁的芝芝依仄蒂被控3项贪污罪,涉及金额280万令吉。

去年9月7日,高庭批准邦莫达和妻子的检讨申请,推翻地庭在2022年9月2日谕令他们出庭自辩的裁决,并宣判他们无罪释放。

去年9月18日,控方提出上诉。

邦莫达在2019年5月3日被控两项控罪,即收取220万令吉和26万2500令吉贿赂,作为让联邦土地统一及复兴局获批投资1亿5000万令吉大众信托基金的报酬,惟他并不认罪。

当时身为Felcra非执行主席的邦莫达被控于2015年6月12日中午12时30分及下午5时,在美拉华蒂花园大众银行分行,通过妻子芝芝依仄蒂从大众信托基金经纪马希阿都哈密收取贿金。

邦莫达还被控于2015年6月19日,在上述同一地点和基于同一理由,以芝芝的名义收受信托单位顾问诺海里的33万7500令吉现金。

因此,邦莫达被控《2009年马来西亚反贪污委员会法令》第17(a)条文,并可在相同法令第21(4)条文下被判刑,一旦罪成,被告可被判最高监禁20年,或罚款不少过贿金5倍或1万令吉,视何者更高。

至于,妻芝芝依仄蒂被指在同一地点、日期和时间与丈夫串谋犯下3项控状,被控同以法令第28(1)(c)条文,并可在相同法令第21(4 )条文下被判刑,一旦罪成,可被判最高监禁20年,或罚款不少过贿金5倍或1万令吉,视何者更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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