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政治分析员说,倡导团体提议为沙巴和砂拉越各增设15个上议院席位,以阻止马来半岛单方面修改宪法的建议应当被拒绝。
澳洲塔斯马尼亚大学亚洲研究院的詹运豪教授说,安盛专案(Projek SAMA)针对上议院席位的相关提案,是一种“维持现状的把戏”。
他周一在一份声明中指出:“这一提议再次证明了马来亚组织未能理解婆罗洲州属的不满,以及它们对上下议院三分之一席位的要求。”
詹运豪列出了六个反对该提案的理由。
首先,詹运豪认为,上议院在马来西亚政治中缺乏政治合法性,因为它是一个完全被委任的议院。
“上议院的成员不是由公众直接投选出来的。这也是为什么多年来上议院的辩论远不如下议院受到关注的原因。”
詹运豪补充说,许多上议院的任命被认为是对他们服务的奖励。
“因此,上议院有相当多的退休政治人物。”
第二个理由是,詹运豪指出,所有重要的立法都在下议院提出,实际的讨论也在下议院进行。
“上议院只讨论下议院通过的法律,因此没有立法权来阻止重要的法案。”
第三,詹运豪指出,国家最高领导层都在下议院。
他说,上议院的部长们通常被视为“后门部长”,因为他们必须先被任命为上议员。
“这本身就表明,政治体制认为下议院比上议院更重要。”
詹运豪的第五个理由是,实际上,上议院没有实际权力阻止法律,只能延迟落实。
“下议院的三分之一席位,旨在恢复沙巴和砂拉越在不赞同马来亚时阻止宪法修正案的能力。”
此外,詹运豪指出,联邦宪法的撰写是为了赋予新加坡、北婆罗洲和砂拉越对马来亚的否决权。
他提到1963年马来西亚协议(MA63)第3章第9段,规定:“下议院应由159名民选成员组成,其中包括来自马来亚的104人,来自沙巴的16人,来自砂拉越的24人,来自新加坡的15人。”
詹运豪引用了政府间委员会(IGC)报告的第19段和联邦宪法第46条(1)款,明确表示新加坡、北婆罗洲(现沙巴)和砂拉越不希望马来亚在宪法修正时主导国会。
他说,IGC报告和联邦宪法第46条(1)款确保了新加坡、沙巴和砂拉越通过控制议会略超过三分之一的席位来拥有否决权。
他指出,当1965年新加坡退出联邦时,其15个议会席位并未重新分配给砂拉越或沙巴,詹运豪将此形容为“需要纠正的历史错误”。
“随着时间的推移,马来亚的议会席位已增长到占马来西亚议会总席位的三分之二以上。”
“我希望沙巴和砂拉越人民能够理解国会三分之一席位要求的正确背景,而不要被拥有自身议程的马来亚非政府组织误导。”
目前,沙巴和砂拉越在上议院拥有7.1%的席位。
安盛专案认为其提议,即所谓的“上议院35/100计划”,将使沙巴和砂拉越占上议院席位的35%,从而确保婆罗洲州属在立法过程中拥有更强的发言权。
安盛专案说,改革上议院比改革下议院更可行,因为为沙巴、砂拉越和马来半岛增设更多席位可能会导致议会过于臃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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