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周的“正义之行”中,赵明福民主促进会要进入国会提呈备忘录给首相安华时,遭到警方阻拦。
那份备忘录的内容,是促进会针对15年前发生的赵明福坠楼案所提出的诉求。
在游行者与警察发生短暂冲突后,议会议长办公室随后派遣其特别官员阿都哈迪接收了备忘录。
在“正义之行”之后,安华安排了8月1日与赵明福的家人会面。
这起事件凸显了游行者及其他民众的观点:即国会,作为人民代议士讨论问题并为老百姓谋福利的地方,应与民同心。
对于那些出于特定目的并希望以和平方式访问国会的大马人,当局不应该在半路阻拦。
换句话说,对于大马公民而言,国会不应该成为他们亲身参与政治的禁区。
换句话说,国会不应对关心国家大事的大马公民设置重重障碍,无论是个人亲临现场或者是参与政治活动,都应该畅通无阻。
老百姓所关心的问题应该在庄严的议会厅里公开讨论,如果需要,还应该表明立场并采取行动。
至于议长佐哈里驳回与赵明福案相关的两项紧急动议(多年悬而未决)的做法,则似乎是在伤口上撒盐。
如果公正对富豪名流至关重要,那么穷人和老百姓也应该同样得到公正对待。必须记住:迟来的正义就不是正义。
换句话说,作为人民意志的体现, 国会必须努力贴近民意,关注普通百姓的需求和渴望。
TikTok网红拉吉斯瓦丽(Rajeswary Appahu),又名依莎(Esha)在面对网络霸凌后轻生离世的悲剧,是另一个引起民众关注的问题。
此事表明了网络霸凌的严重性,以及议员(除其他利益相关者外)迫切需要讨论此事,并采取具体有效的措施,防止类似不幸事件的再次发生。
网络欺凌助长了极端形式的网络攻击、侵扰、羞辱和死亡威胁,这确实令人发指。显然,社交媒体必须为用户提供安全的环境。
然而,明确定义网络欺凌至关重要,以免精心制定的法律被滥用来侵犯正当的言论自由。
在这方面,我们应该关注捍卫自由律师团(LFL) 提出的担忧,即政府试图“保护”议会和议员免受“网络霸凌”,这建议听起来像是过度监控。
令捍卫自由律师团感到震惊的是,大马通讯和多媒体委员会(MCMC)正调查涉嫌在社交媒体对国会短片发表“攻击评论”的人士。
如上所述,立法者是公众人物,不应免受公众监督,他们应该保持透明度,并对当初将他们推上权力位置的选民负责。
他们的想法、政策和在公共领域的行动会引起许多人的关注。
此外,有时候某些立法者的愚蠢和偏执行径就如同在侮辱人们的智慧,因此人们需要适时作出回应。
当然,我们这里讨论的不是旨在玷污政治人物个人品格的诽谤行为。
我们担心的是,将网络霸凌的概念延伸到让议员“不受批评”,从而与社会某些阶层脱节。这种改变可能会导致一些政客变得傲慢无礼,并助长威权主义的。
当政客与普通人脱节时,便会产生严重的社会和政治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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