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K便利店和供应商改口认罪罚6万 蔡志权等5人无罪释放


KK便利店以及供应商新建昌私人有限公司,今日过堂时改口认罪,各被判处罚款6万令吉。(档案照:透视大马)

今年3月卷入售卖印有“阿拉”字眼袜子风波的KK便利店以及供应商新建昌私人有限公司,今日过堂时改口认罪,各被判处罚款6万令吉。

这两家公司今日分别在总经理郑国贤和董事苏慧珊代表公司认罪后,各被地庭判处罚款6万令吉。

在聆听了上述两家公司的代表律师和控方的陈词后,地庭法官莫哈末阿纳斯判处罚款,并要求他们在3天内缴款。

另一方面,控方在另5名被告,即KK集团创办人兼执行主席蔡志权和妻子罗秀梅、新建昌私人有限公司董事苏振发、其妻子吴丽慧和女儿苏慧珊被控的案件中,表明撤回他们的控罪,要求地庭法官宣判他们获释但不代表无罪(DNAA)。

不过,地庭法官最终宣判5人无罪释放。

蔡志权及妻子被控“蓄意伤害他人宗教情感”,袜子供应商的三名董事则被控教唆罪。

蔡志权(57岁)及担任KK集团董事的妻子罗秀梅(53岁)于今年3月26日在雪兰莪州莎阿南地庭面控。

根据控状,今年3月13日傍晚6时30分,KK集团在雪兰莪州双威镇一家便利店被查获售卖印有“真主”字眼的袜子,两人身为KK连锁便利店的董事,构成蓄意伤害穆斯林感受的罪名。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最高一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真主袜”供应商新建昌公司老板苏振发(61岁),以及担任公司董事的妻子吴丽慧(62岁)和女儿苏慧珊(36岁)则被控共谋教唆他人,以致伤害穆斯林的感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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