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公正党巴西古当国会议员哈山卡林提醒,在刑事案里并没有“案件和解”的说法。
他说,当警方接获投报,有关报案纸被称作第一信息报告(FIR,First Information Report)。
“警方一旦接获此类投报,如果案件涉及身体伤害,根据刑事法典,这属于刑事犯罪,警方得传召行凶者进行调查。”
哈山卡林是针对王室随扈殴打聋哑电召车司机的案件,在脸书贴文如此指出。
他指出,警方需要将受害者送到附近的医院验伤,并在刑法第112条文下开档调查,向行凶者录取口供。
“如果调查需要超过24小时,那么根据刑法第117条文扣留行凶者,并带往法庭或警局以获取延长扣留令。”
他说,刑事案不能仅凭受害者的意愿而结案。
哈山卡林说,不能因为受害者第二次报警指案件已经“和解”就结束。重要的是,第一份报案纸是第一信息报告。
他说,“案件和解”一词指的是“侵权行为”,受害者无意对攻击自己的人采取民事行动。
“然而,刑事犯罪属于警方的管辖范围。”
“即使受害者后来销案,或第二次报警称案件已解决,从法律的角度来看,并不影响或或制止警方采取行动。”
“这是我国法治下的法律立场。”
哈山卡林指出,根据联邦宪法第8条文下,每个国人在法律下都是平等的,无论行凶者是谁。
“不能对此案掉以轻心。”
他指出,在联邦宪法第5条文下,每个国人包括残障人士都有自由。
吉隆坡总警长鲁斯迪昨日指出,警方仍然在继续调查王室随扈殴打聋哑电召车司机的案件,并无权结案。
此前有报道指,聋哑司机称已经接受王室随扈赔偿的800令吉,意味着案件已经“解决”。
柔佛摄政王东姑依斯迈抨击,随扈殴打聋哑电召车司机的事件与王室无关,将这个课题与牵扯是毫无道理的。
他在社交媒体X平台拟文提醒,勿将随扈殴打聋哑电召车司机的事件,与王室牵扯一起。
他指出,已经要求执法单位展开调查和依法采取行动,还受害者一个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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