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邦法院驳回玻伊理会上诉 维持罗秀虹3子女为非穆


联邦法院今日驳回玻璃市伊斯兰宗教与马来风俗理事会等的上诉。(档案照:透视大马)

联邦法院今日驳回玻璃市伊斯兰宗教与马来风俗理事会等的上诉,宣判她的三个孩子得以维持非穆斯林的身份。

这也意味着上诉庭在今年1月10的的判决得以维持,罗秀虹3名孩子遭父亲单方面改信伊斯兰的决定是无效的。

联邦法院首席大法官东姑麦润为首的三司今早一致驳回,玻璃市伊斯兰宗教与马来风俗理事会(MAIPs)以及其他三个上诉方的上诉申请。

另外三个上诉方为玻璃市州政府、玻璃市宗教司阿斯里以及玻州新教徒登记处(Mualaf Registrar)。他们要求恢复罗秀虹前夫单方面替3名孩子改信伊斯兰的举动。

东姑麦润与另二司娜莉妮和阿布峇卡在宣读判词时说,上诉方试图要求联邦法院重新审议2018年联邦法院聆审印裔妇女英迪拉案的裁决。

“联邦法院当时裁定,联邦宪法第12(4)条文阐明,18岁以下未成年者的事务,包括宗教信仰,需获父母亲双方同意,才能让孩子改教。”

她说:“联邦法院对英迪拉判决在全国具有约束力。”

首席大法官也驳回了上诉申请,但没有就堂费作出裁决。

现年罗秀凤是在2022年3月25日入禀司法复核申请,并将玻璃市改教登记官、玻璃市宗教及马来风俗理事会、玻璃市宗教司阿斯里,以及玻璃市州政府,列为第一至第四名答辩人。

她要求宣判她的3名子女为兴都教徒,以及其前夫纳格斯瓦兰没有法律身分,以允许玻璃市改教登记官,在未经她同意的情况下,将他们的孩子登记为新进穆斯林。

她也要求宣判,其3名子女是孩童,因此不具备法律身分,以在未经她同意下,皈依伊斯兰教。

她也要求取得庭令,以撤销志期2020年7月7日、由玻璃市改教登记官所发出在其3名子女名下的改教声明,以及其他由其他单位发出的卡片,以及禁止任何单位发出这类卡片。

这3名子女是一对16岁双胞胎女儿和13岁儿子,以及高庭在2022年2月21日批准罗秀凤的人身保护令申请,让原本由社会福利局照顾的三姐弟重回她的怀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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