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吉仍背负数刑事指控  净选盟反对居家软禁


纳吉4月1日向吉隆坡高庭入禀司法检讨申请。(档案照:透视大马)

净选盟认为,履行所谓的“特赦指令附录”内容,允许前首相纳吉以居家软禁的方式服完剩余刑期,似乎为国家特赦委员会的官方决定开创了一个新的先例。

本月1日,纳吉向吉隆坡高庭入禀司法检讨申请,就第16任国家元首苏丹阿都拉的特赦文件中的一项附录,即允许其居家软禁服完剩馀6年刑期,提出司法检讨准令。

随着纳吉的首席律师沙菲宜4日向法庭透露,将会有一名“关键证人”将会入禀宣誓书后,法官择定4月17日聆审该申请,并谕令沙菲宜在15日入禀书面陈词。

净选盟还质疑,为什么第16任国家元首苏丹阿都拉的特赦文件中的一项附录,直到现在才被提起,纳吉的代表律师沙菲宜为何没在2月2日宣布的赦免决定中,提及居家软禁的决定。

“如果附加条款或附录确实存在,为何他的律师不早点披露呢?”

净选盟似乎不赞成纳吉以居家软禁的方式服完剩余刑期。净选盟指出,根据目前的做法,软禁仅适用于轻微罪行的囚犯。

“一般刑期4年以下者,才得以透过释囚特许计划(PBSL)居家服刑。”

净选盟提醒,纳吉还面临着几项未决的严重刑事指控。

“如果纳吉获得居家软禁的特权,那将这项特权扩展至其他更有需要的囚犯,如有年幼孩子的女囚,还更公平些。”

“而像仍面临几项严重刑事指控的纳吉,若获得居家拘留的特权,那这种特权应扩大至其他有更有需要的囚犯,如育有年幼孩子的女囚犯,才更为公平。”

“因此,净选盟强调,须始终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将其视作国家法律体系主权的首要原则。”

纳吉在2022年8月23日,因被判挪用SRC国际公司资金罪成,监禁12年及罚款2亿1000万令吉,目前正在加影监狱服刑。

特赦局是在今年2月2日宣布,纳吉获得减刑,刑期从12年减少至6年。

特赦局发文告表示,特赦局也决定减少纳吉需缴交的2亿1000万令吉罚款,罚款减至5000万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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