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玛沙米促统一州与联邦宪法 确保单方面皈依具遵守标准


拉玛沙米乐见政府设立委员会,探讨州立法与联邦宪法有关皈依法律的一致性。(档案照:透视大马)

槟城前第二副首长拉玛沙米促请,各州属与联邦宪法有关皈依问题的法律,必须取得统一。

他指出,各州属关于皈依的立法,必须与联邦宪法相互协调,以确保单方面的皈依,有遵守与先例的标准。

他披露,目前一些州属允许单方面皈依,而联邦宪法则要求,未成年子女皈依都必须获得父母双方的同意。

“未成年人(18岁以下)皈依的案列越来越多。他们改变宗教信仰的主要原因,是国家立法允许未成年人在父母任何一方同意的情况下,改变宗教信仰。”

“然而,这些州的立法并不符合联邦宪法。”

不过,他说,也有一些州属要求未成年儿童若要皈依,必须获得父母的同意。

他列出,国内8个州属有利于家长单方面决定孩子皈依,包括联邦直辖区、玻璃市、吉打、霹雳、砂拉越、登嘉楼、森美兰和马六甲,而需要父母双方同意的州属,则为槟城、彭亨、雪兰莪、沙巴和柔佛。

他说,唯独父母之一才能皈依宗教的要求,一直是离婚父母的问题根源,由于单方面皈依的州立法,无法与联邦宪法统一,因此这些人都被视为越权宪法。

“州立法与联邦宪法之间的不一致,是我国众所周知的问题。正是州立法与联邦宪法之间的这种差异,被离婚或分居的已婚夫妇,都会用此来寻求孩子的监护权。”

对此,他乐见首相署(宗教事务)部长莫哈末纳因任命委员会,来决定州立法如何与联邦宪法保持一致。

“我很高兴部长提出这项建议,借此协调州和联邦宪法有关皈依的法律,皆因州与联邦宪法的不一致,将导致司法部门难以做出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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