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未否决东马独立”  民权组织:砂可自由退出联邦


透视大马

米洛日前强调,宪法禁止联邦各州属分裂,因此砂不能在未获得中央政府同意便擅自退出。(档案照:透视大马)

沙砂民权组织强调,联邦宪法未有阻止砂拉越退出联邦的规定。

婆罗洲困境基金会主席丹尼尔,及澳洲纽西兰沙巴砂拉越权利委员会(SSRANZ)主席罗伯特, 同声驳斥砂拉越联盟(GPS)武吉瑟慕查(Bukit Semuja)议员米洛(Miro Simuh’s)的言论。

“对方宣称,砂州不能退出联邦,宪法禁止任何州属,包括砂拉越退出,其说法是错误的。”

“宪法未否决东马两州退出联邦的权利,也不允许任何法律,例如1948年煽动法令在此打压。”

他们今天联合发表文告说,米洛不过是援引:“联合国第1514 号决议,即受国际法承认之不可剥夺的独立权。”

“联邦主义者既然一直宣扬,联邦经由民主形成,因此这种讨论不应受任何限制。” 

针对米洛对肯雅兰全民党(PBK)主席温利山的抨击,他们表示,后者已协助12名原告,于2021年入禀婆罗洲高庭,寻求联邦落实《1963年马来西亚协议》契约。

“英国和大马政府把东马,这两个前英国殖民地,纳入为联邦的新成员,并基于数项原因无意消除这项权利。”

“国际法不禁止从联邦分裂,在自由的联合体中,任何成员都有权在任何时候,无条件的自由退出,这是其固有权利。”

根据报导,米洛日前强调,宪法禁止联邦各州属分裂,因此砂不能在未获得中央政府同意便擅自退出”。

他也批评,倾向砂独立的温利山,一直在从中作梗,不断呼吁砂州独立自主脱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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