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对修宪仅马来穆斯林可任相 律师公会:宪法保障国人平等权


谢依琳非议,修宪之说形同对国家创始人的污辱,徒然将其他种族视为“二等公民”。(档案照:透视大马)

律师公会强烈反对,修改联邦宪法以确保,只有马来穆斯林能出任我国首相。

律师公会主席谢依琳形容,此举形同对国家创始人的污辱,徒然将其他种族视为“二等公民”,而且破坏我国的多元文化。

“我国的多元文化不仅是社会现实,也是法律现实,它是联邦宪法的支柱,是构建马来西亚的重要一环,我们应继续加强和捍卫。”

“如果不予以拒绝,势必使我国走向备受耻辱之路;如果不加以控制,更能走向完全的种族隔绝。“

谢依琳今天发表文告非议,竟有者声称这是国家社会契约的“共识”,即马来人“预期”在政治上享有始终领导的地位。

“律师公会认为,某方提出的这种建议实属短视,与我国需增强法治的事实相去甚远。”

“所有大马人皆受社会契约的约束,因此大家都是平等的,遑论种族、宗教、血统、出生地或性别。”

她引述联邦宪法第8条文,该条文规定了平等权利的原则,并未有支持区分种族的任何条文。

“宪法没有支持任何一个种族,在授命为首相一职,有高于其他种族的观念。”

“任何欲制定与宪法相悖的律法,类似的企图都应被禁止,并被视为违反基本结构原则的违宪行为。”

随着民主行动党元老林吉祥早前发表,“非马来人可当首相”言论后,国内一些团体包括土团结党青年团长袁怀绍,要求首相安华修改宪法,限定只有马来穆斯林方能当首相。

安华上周对此回应,反对党无中生有地制造问题,并嘲讽反对党不如把精力,放在协助振兴经济以减轻人民负担。

“从我国独立至今,所有的首相人选都是马来人,即使是反对党的首相人选也都是马来人,因此没讨论修改宪法的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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