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和电讯公司签5G协议 王建民冀优先保障公共利益


根据新加坡亚洲新闻台报道,政府和本地电讯公司终于就第二5G网络的营运达成协议。(图:欧新社)

前贸工部副部长王建民说,政府与电讯公司就国家数码有限公司(DNB)签署参股协议中,应该优先考虑公众利益,并应保留其在网络运营商中的“黄金股制度”。

他今日发布声明指出,保留其在5G网络运营商中的“黄金股制度”,将有助于防止电讯公司可能出现的双头垄断。

“我担心的是,如果没有适当的保障措施,我们会陷入这一种情况,即政府对DNB以单一批发网络 (SWN) 的模式监督和公共利益被对5G网络的私人双头垄断控制所取代,股东回报高于一切,公共利益被剥夺。”

昨日,新加坡亚洲新闻台报道,政府和本地电讯公司终于就第二5G网络的营运达成协议。

根据知情人士透露,该计划将涉及几个阶段,然后建立第二个网络,是与国有的国家数字公司(DNB)一起营运。

“该网络最终也将由私人界接管。”

王建民说,如果不能保证政府和公众的利益得到保护,通讯及数码部长法米和负责管辖DNB的财政部,不应该急于签署该协议。

他指出,与电讯公司就DNB达成的任何协议前,都应考虑几个关键点,包括保留大部分股份,以便有权做出重要决定,如改变股权或出售DNB。

“这将确保DNB的资产和结构受到保护,不会被出售给电信公司等私人公司以获取利润。”

“还有,政府必须能够委任DNB主席,并对首席执行员的委任拥有否决权。这些权力是必要的,以确保DNB能够作为持续经营企业,并且不被电讯公司利用来谋取私人利益。”

他呼吁,政府应该对可能的第二个网络进行适当的调查和详细的商业计划,并由多媒体委员会(MCMC)援引《1998年通讯与多媒体法令》的规定进行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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