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制森林土地水碳属州权利 砂或不遵循国家碳市场机制


透视大马

哈兹兰说,砂拉越依然会维持该立场,不会让步。(图:透视大马)

砂拉越可能不会遵循拟议的碳市场机制的国家政策,这是因为管制森林、土地和水碳项目的权利是联邦宪法阐明的州事项。

砂州能源及环境永续部副部长哈兹兰昨天出席在吉隆坡举行的今年首届国家气候变化行动理事会会议上表示,虽然砂拉越政府基本上支持联邦政府的气候变化措施,但不会在法律权利上妥协。

他说,环境问题是其中的权利,因为它们允许各州就这些问题立法管制。

哈兹兰说,理事会必须牢记这是州权利,因此,在拟定国家碳市场框架时必须考虑和尊重这项权利。

他重申,砂拉越依然会维持该立场,不会让步。

该理事会是联邦和州政府之间商讨拟定与气候变化相关的政策、方向和事务的平台。

哈兹兰表示,会议讨论了三份文件,其中包括加强该理事会作为国家协调气候变化问题最高平台的建议、制定与实施国家碳市场机制相关政策的建议以及确定国家在关键问题上的立场,以便我国代表团可以在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UNFCCC)要谈判。

他表示,州也希望可以深入研究国家碳市场机制的建议,包括考量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的决定。

“砂拉越政府也要求天然资源、环境和气候变化部门进一步说明这项建议。”

哈兹兰在会议上说,砂拉越政府去年通过了一项管制碳活动的法令,其中包括汇报州内碳项目和碳信用的报告。

他说,这项立法要求砂拉越政府向天然资源、环境及气候变化部报告,以避免重复计算国家自主贡献(ND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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