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添强失竞选资格】网民评论两极化 质问为何没后备计划白送江山


The Malaysian Insight

人民公正党副主席蔡添强因“辱警案”官司罚款争议,遭选委会撤销竞选峇都国席资格,当事人虽然控诉选举官公然违反高庭判决,惟有不少网民依旧不买账,纷纷谴责蔡添强明知有官司在身仍执意参选,也不设后备计划预防,直言因他恋栈权位致失峇都!

无法捍卫原席的蔡添强,昨日在脸书及推特上发文,抨击选举官安华莫哈末再因以官司罚款2000令吉为由取消其竞选资格,是国阵的肮脏手段,炮轰选举官的决定,以违反高庭及联邦法院的判决,即阐明罚款2000令吉仍可保住参选资格。

不过,有不少各族网民不接受蔡氏的说法,纷纷在帖文底下留言,质问并谴责为何他明知身负官司,仍没有设下后备计划与候补,平白断送希盟竞选机会。有者甚至质疑他恋权,即使不被属意上阵,仍坚持要参选,连取消资格的风险都抛诸脑后。

“愚蠢、差劲且令人失望的蔡添强!”、“党主席旺阿兹莎原本将你除名,你却利用署理主席阿兹敏游说安华让你上阵,因为你和阿兹敏的愚蠢,希盟痛失一个安全区!”、“贪心的人注定会吃亏!”、“为什么不让你的助手罗占做候补呢?失望!”

不过,也有网民为蔡添强叫屈,表示:“若因为官司罚款超过规定,那为何当初国会议长没有取消他的议员资格?这摆明是双重标准!大家应认清楚!”。一些网民则鼓励蔡添强别气馁,“请把此案带到法庭继续抗争”。

此外,亦有网民建议公正党可考虑接触该名年轻的独立候选人,即22岁的法律系学生峇拉巴卡兰,看是否能游说对方加盟公正党。

除了部分网民,时事评论人也为蔡添强打抱不平,其中苏铭强即撰文指出,蔡添强的助理于提名前,已向选委会质询蔡氏是否能竞选,当时的答案是“没问题”。再者,选委会在提名截止后的半小时才宣布撤销资格,再多的后备计划也没用。

对于那些在蔡添强解释后仍不满并炮轰的网民,苏铭强分析,这些言论都是具有议程及引导目的,将蔡添强描绘成贪权致失议席的祸首,将对方打为“为争议席不顾大局的政棍”,同时将公正党标签为“混乱而没有能力”的政党,进而放大选民失望情绪打击希盟选情。

另一名时事评论人刘惟诚则表示,我国联邦宪法第48(1)(e)条文中有提及,因刑事罪成被罚不少过2000令吉,会自动丧失议员资格的,而选委会就是用这个“不少过”,来大作文章,让蔡添强未战先败。

“这个理由,让人傻眼。1993年最高法庭(现在的联邦法庭)审结梁英明案时,已对法律文件中的‘不少过’词句,做出‘不超过’的诠释,并在标号1MLJ177的判决书中决议,‘此案可用作往后类似事件的案例’。所以,2000令吉的罚款额,仍未触及联邦宪法第48(1)(e)条文中,取消资格的门槛。”

他质问,选委会是以什么基础做出这个决定。“选委会的诠释能够超越法庭的诠释?这是在滥用权力。蔡添强,无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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