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戴头巾诽谤案上诉失败 拉兹曼需赔林冠英25万


林冠英是在2018年入禀法庭,起诉拉兹曼诽谤。(档案照:透视大马)

霹雳伊斯兰党主席拉兹曼上诉失败,必须因“戴头巾”的诽谤,赔偿民主行党主席林冠英25万零吉及公开道歉。

拉兹曼于2017年在脸书,声称林冠英支持“禁止酒店员工戴头巾”,因此遭林冠英入禀法庭兴讼。

由南达为首的法院三司,今天在下判时说,法庭考虑了详尽的书面和口头陈情后,发现此案未具任何可上诉的错误,需要上诉庭干预。

“在我们看来,经验丰富的高庭法官,在考虑了所有证据后,完全有权作出判决。” 

“起诉人已经证明了,帖子已经在脸书发表,而且拉兹曼的发帖具有诽谤。

他说,拉兹曼在辩护时,也未明确否认林冠英的主张,即该帖子已经发布。

“这个受质疑的脸书帖子,即使读者快速浏览,也会让人觉得林冠英反对戴头巾,以大马的背景来说,这是非常诽谤的。”

根据诉状,拉兹曼于2017年11月18日,在脸书发布一则印有林冠英肖像的图文, 写着“禁止戴头巾是酒店业者的权利”,及“冠英”及“槟州”支持禁戴头巾的字眼。

林冠英否认曾发表此言论,并于2018年1月22日入禀法庭起诉拉兹曼诽谤。高庭也在今年3月裁决林冠英胜诉,拉兹曼随后提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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