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政府撤回“阿拉”字眼案上诉,首相安华解释,因为其政策无力和自相矛盾。
他说,政府撤回上诉是为了强化有关政策,不让类似事件未来重复发生和被提控上庭。
“由于1986年的内阁行政指令,总检察长认为案件不成立。”
“因此,撤回上诉的决定是基于总检察长的意见,并且之前已经征询国家元首苏丹阿都拉陛下。”
他补充,否则政策的矛盾,日后类似案件会再次出现。
“出自于这个原因,我们撤回(案件),以修改所有弱的政策,清楚表明将来没有案件可以被带到法庭。”
安华今日在国会下议院首相问答环节,回应伊斯兰党兰丹哥打峇鲁国会议员达基尤丁提问时,这么指出。
早前,内政部宣布,撤回吉隆坡高庭允许基督教徒在出版宗教教材,使用“阿拉”、“贝图拉”(Baitullah)与“Kaabah”(伊斯兰教麦加圣堂)等字眼供学习的上诉。
高等法庭是在2021年3月10日裁决,基督教徒有权处于宗教和教育目的,使用“阿拉”字眼。政府和内政部随后针对高庭的裁决,提出上诉。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