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阁向统治者理事会呈建议 加强“阿拉”字眼政策执行


首相安华宣布,已获得国家元首御准,向马来统治者提呈加强执行“阿拉”字眼一词的政策建议。(档案照:透视大马)

首相安华宣布,已获得国家元首御准,向马来统治者理事会提呈加强执行“阿拉”字眼一词的政策建议。

“这是为了全面解决,如何使用阿拉字眼的问题,也加强马来西亚各宗教与种族之间的和谐与团结。”

“今日的内阁会议讨论了,总检察署撤回针对宗教印刷刊物,内含有阿拉字眼的上诉申请。”

他今日发表文告,如此表示,并强调这个决定只涉及行政事务,不会改变联邦法庭在2014年作出的判决。

“政府绝对尊重,认同与采纳国家元首,于2月7日颁布的御词提及,维持并加强现有针对阿拉字眼应如何使用的政策。”

“政府始终坚定维护国家宪法,尤其是第三条,伊斯兰为联邦宗教,并在和平与安全的情况下实践其他宗教信仰。”

内政部长赛夫丁日前表示,政府与内政部决定撤回上诉申请,是因为内阁于1986年的决定,与内政部同年发出的行政指令自相矛盾。

内政部于星期二宣布撤回,针对吉隆坡高庭宣判,基督教徒可在宗教刊物内,为了教育用途,使用阿拉字眼一案的上诉申请。

代表内政部的总检察署是在4月18日,通知上诉庭欲撤回此案的上诉申请。

吉隆坡高庭是在2021年3月10日作出标志性裁决,指全国基督教徒有权在宗教刊物使用“阿拉”、“贝图拉”(Baitullah)、“祈祷”(Solat)和“麦加圣殿”(Kaabah)字眼,但必须在书本封面,附上只给基督教徒使用的字眼。

来自砂拉越的基督教徒吉尔艾尔,于2008年5月11日在雪邦国际机场,因携带的光碟印有阿拉字眼被没收,进而到法庭挑战政府,禁止非穆斯林使用“阿拉”字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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