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箭部长曾提出庭外和解” 慕尤丁:应交法庭处理阿拉案


慕尤丁说,一旦上诉的判决仍对政府无利,政府是有义务修改相关法律,以确保该法律得以充份执行。(档案照:透视大马)

国盟主席慕尤丁自揭,曾在希盟执政任内长期间,有行动党的部长要求内政部庭外和解吉尔爱尔兰(Jill Ireland)一案,但他对此表示否决。

他说,庭外和解意味着内政部将撤回对此案的充公令,即扣押了含有“阿拉”字眼的基督教材光碟。

“内政部当时主张,案件必须按照法律程序由法庭裁决。我们的主要论点之一是,传播包含‘阿拉’之名的基督教传单,恐会引起穆斯林群体不安,进而威胁公共安宁和国家安全。”

他说,当高庭在2021年批准吉尔爱尔兰的申请后,希盟政府认为应该提出上诉。

“这项上诉决定也与柔州苏丹依布拉欣,及雪州苏丹沙拉夫丁的谕令一致。我对希盟与国阵政府撤回这项涉及伊斯兰敏感问题,及公众利益的上诉决定感到遗憾。”

“理应让案件在法庭上,按照法律程序进行裁决,然后政府才就此做出相应的决策。”

慕尤丁今天发表文告说,一旦上诉的判决仍对政府无利,政府是有义务修改相关法律,以确保该法律得以充份执行。

“这是为了保障不同宗教社群之间的和谐关系,并维护公共安宁。”

他提醒,国家元首是吉隆坡、纳闽和布城联邦直辖区的伊斯兰宗教首领;苏丹则是各州属的伊斯兰宗教首领,因此政府应该尊重苏丹对这项问题的谕令。


若想留言,请订阅或登录。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