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议员曾任2届首长 曹观友:宪法规定不能继任


曹观友强调,槟城宪法明文规定,曾担任两届首长的州议员,不能再担任首长。(取自曹观友面子书)

对于民主行动党主席林冠英将“回锅”,在州选后重新出任首长职位之谣言,槟城首长曹观友强调,任何担任过两届首长的州议员,都不得以续任。

这包括从2008年至2018年,出任两届首长的峇眼国会议员林冠英。

曹观友说,槟州宪法第7条第2款(a)(ii)项已明确规定,首长职必须由从未担任过该职位者出任,并且可连任两届。

他说,宪法修正案是在2018年,在州议会取得通过,并在2019年2月1日起开始生效。

“槟州宪法修订案已在2018年6月11日,通过槟州法律顾问办公室,提交给总检察署。”

“事实上,槟州宪法修订案也在同年的7月和8月,一系列的政府会议上,进行讨论。”

他是周五在光大首长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时,这么指出,并补充,槟州宪法第7条随后也通过修订,为州议员被任命首长的资格,增加额外的标准。

“因此槟城州宪法与州议会议事录皆清楚表明,任何曾担任两届首长的州议员,都不能再次担任首长职位。”

此前网络媒体援引3位不愿具名的槟城行动党州议员,指行动党内部传出风声,要求林冠英在本届州选后,回锅担任首长,以取代表现不佳的曹观友。

询及此谣言是否由政敌蓄意发动时,曹观友阐明,无法确定属实。

“我不确定是哪一方蓄意挑起课题,但这也带来好处,因为给予槟城州政府机会,解释州宪法在首长任命课题的立场。”

“此前,玩弄此课题的人并不了解,所以透过今天的讲解,希望这些人也能得到正确的政治教育。”

林冠英也在此新闻报导刊登后,连同槟城10位没有在州政府,担任任何职位的州议员发表联署文告,强调不曾对该媒体表达如报导中的内容,也质疑新闻内容的真实性。

文告中强调,议席和职位候选人是由党决定的,他们尊重党的决定,不会被有心人士分化,也认为赢下来临州选对槟城未来发展至关重要。

联署议员包括双溪槟榔州议员林秀琴、爪夷州议员方美铼、武拉必州议员王丽丽、亚依淡州议员黄顺祥、峇都兰章州议员王耶宗、彭加兰哥打州议员魏子森、峇眼达南州议员沙迪斯、斯里德里玛州议员瑟丽南,以及浮罗池滑州议员李俊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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