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哲伟专栏】 国会和州议会任期应固定为5年  


刘哲伟

每当政治人物在政治上发生冲突时,他们总喜欢引用西敏寺的做法,喜欢引用英国国会作为例子来加强他们的论点。(档案照:透视大马)

每当政治人物在政治上发生冲突时,他们总喜欢引用西敏寺的做法,喜欢引用英国国会作为例子来加强他们的论点。但是,他们是否知道英国在很早就修改宪法,规定国会任期必须满5年才举行全国大选,除非得到三分之二的国会议员支持,否则,人民代议士的任期是固定在5年。
 
不像马来西亚和其他许多议会制民主国家,政府的任期最长为5年,而首相有权利决定何时解散议会。我认为这种做法已经过时了,同时也给了现任政府不必要以及不平等的竞争环境。 

如果马来西亚现在修改宪法,允许固定的任期,我不认为会有什么问题。

在目前的马来西亚政治选举格局中,三分之二已经无法由单方面决定,政府和反对派政党之间至少要达成共识或是协议。(档案照:透视大马)

如果有任何对首相的不满,可以提出不信任动议,抑或朝野认为需要提前举行全国大选,只要他们在国会下议院得到三分之二的多数支持,他们就可以这样做。 

换句话说,在目前的马来西亚政治选举格局中,三分之二已经无法由单方面决定,政府和反对派政党之间至少要达成共识或是协议。
 
我不会在2018年大选,甚至更早之前,例如2008年大选前提出这样的建议,因为这种传统做法会给执政的政府带来优势,而且在过去,政府只是由单一联盟执政。 执政党也不会剥夺对自己有利的制度。但现在我国已经迈入政权更迭的周期,这意味着没有人可以胸有成竹当得上政府,也没有人可以肯定说那一方占有优势。所以现在是时候检讨修改宪法了。
 
此外,当中央政府和不同州分开举行选举,例如之前马六甲先举行州选,接着是砂拉越州选,再来是柔佛州选,然后举行全国大选,以及即将迎来的6州选举,也有可能举行3+3州选举(3个州先选举,接着剩下3个州)。

在我个人看来,这是在浪费资源。可能有些人会从正面积极的角度来看待这个问题,认为这是对现任政府的绩效测试,类似于美国的中期选举。 

可能有些人会从正面积极的角度来看待6州州选问题,认为这是对现任政府的绩效测试,类似于美国的中期选举。 

可是,就我个人而言,我不同意这种想法。 即使想把州选举作为中期选举,也是可以的,但必须把它组织起来,例如不是每5年举行一次大选(议会和州选举),而是每2年半举行一次大选(议会或州)这也是节省资源的做法之一。
 
总而言之,我不认为让任何政府拥有特权优势会对国家带来好处。除了给现任政府产生不公平的政治利益外,这种做法会给选民带来很多麻烦和不确定性,往往是因个人的便利而造成国家经济损失。
 

* 刘哲伟目前在国际伊斯兰大学政治学系任职助理教授。在此之前,也曾在其他高等学府执教。刘哲伟先后于马来西亚国立大学取得政治学学士及硕士学位,并于英国布里斯托大学取得政治学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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